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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乐为群众解难事
文/图 记者 贾书章 通讯员 柳 佳
文章字数:962
  张淑娥在村镇给群众散发法律宣传品

  在农村,老百姓惹上了官司,无疑是摊上了烦心事、揪心事,也成为困扰百姓生活的一件大难事。洛南县灵口法庭庭长张淑娥,扎根基层,为民解难事、办好事。
  张淑娥对基层群众饱含真情,对每一位来访者,她都热情接待,耐心解答诉讼程序,让他们满意而归。对法庭受理的每一起案件,她都认真办理,并确定了每周二、周四集中送达的工作机制,努力以最快的速度将案件诉讼文书送到当事人手中。对待那些情绪激动、态度蛮横的当事人,她以女性特有的耐心与温柔,化戾气为祥和,努力搭建案件调解的和谐平台;对那些农活繁忙的当事人,尽量选择吃饭或晚上时段送达诉讼文书,插空调解案件。一到春耕夏收农忙时节,就携卷下乡,走村入户,到当事人家中调解、到田间地头做工作,想方设法化解矛盾,平息纠纷。
  今年9月10日19时许,一起离婚纠纷案件的被告王某打电话请求法官晚上去他们那里调解案件。王某常年在外地打工,每年回家两三次,夫妻聚少离多。其妻吕某在家照顾老人和孩子,觉得丈夫对自己关心不够,没有共同语言,夫妻感情淡漠,故起诉要求离婚。接到电话,张淑娥毫不犹豫的答应了王某的请求,与原被告及其家属、村干部一起约定晚上八点在被告所在地的法官工作室进行调解。当晚,通过长达两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夫妻双方情感得以倾诉,心结得以化解,最终双方都愿意给对方一次机会,修复好夫妻关系。
  多年来,张淑娥严格履行审判职责和司法调解职能,处理案件时,法理兼容,受到当地群众的普遍认可。在处理一起因使用旋耕机造成人身损害的健康权纠纷案件时,考虑到农村群众的农机具使用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比较匮乏,若就案办案,并不能引起群众对农机具安全意识的重视。便动员原、被告所在村组干部参与调解,在事发地办案,邀请群众前来旁听,在释明法律关系,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使前来旁听的群众了解了农机具安全使用知识和有关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当地群众向法庭赠送了一面“热情服务 秉公执法”的锦旗以表心意。
  张淑娥多年来不求办大案要案,但求法治理念常态化,确保一方平安。她凭着自己过硬的工作作风、娴熟的法律知识、科学的工作方法、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主动走出庭院,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真心实意为老百姓解决难题,受到领导和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