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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兑现公益林生态补偿金4090万
文章字数:403
  本报讯 (通讯员 宋奇瑞)12月22日开始,柞水对2014年前113.07万亩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在元旦前,全县7个镇67个村18574户林农和4个国有林场将获得4090万元生态收益。
  依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陕西省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实施方案》和《柞水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有关规定,柞水县对境内旬河源头、夹河两岸和秦岭主脊区划界定为国家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的地块进行生态效益补偿。这次纳入国家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面积为100.07万亩。其中,国有林80732.55亩,承包山919967.45亩。纳入一般地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为营盘镇13万亩承包山。在元旦前,18574户林农和4个国有林场,将获收到4090万元生态效益补偿。
  为了把好事做好,柞水县实行资金一卡通制度,直接把款打进受益方的存折。县政府和各镇、林场都成立了领导机构,县林业局集中培训了干部和技术力量,限定工作时间。并在全市率先向受益农户和集体发放明白卡和兑现合同书;日前已经下发明白卡57300份,签定合同书7730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