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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实现翻番
文章字数:788
  本报讯 (记者 王尚锋)12月24日,记者从我市召开的《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座谈会上了解到,自2004年《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市通过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综合机械化水平由10年前的4%发展到14.1%,机械化水平实现翻番,农业劳动生产率得到质的提高,有效缓解了农村劳动力短缺的突出矛盾,为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增长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年来,我市以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契机,充分利用购置补贴政策资金提升农业重点产业设施化水平,放大政策、资金、产业支持效应,政府、企业、农民发展农业机械化的积极性得到充分调动,各农机销售和生产企业发展积极性普遍高涨,投入力度加大,研发和创新能力增强。在茶叶、食用菌、水杂果和设施蔬菜等重点产业中推广节水灌溉设施和大、小型果蔬冷藏库设施,助推了商洛农业重点产业发展。
  农业机械化水平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89.65万千瓦,综合机械化水平14.1%,基本实现了翻一番。年均机耕80.5万亩,机播31.9万亩,机收10.3万亩,机脱粮食59.02万吨,机灌55.47万亩。农业生产方式实现了从传统的人畜力为主逐步转向机械化操作。遥控飞行植保机、谷物烘干机、生物废料制肥机等新型农机具的广泛应用,农业生产全过程机械化发展已成大势所趋。
  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市共建立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23个,培育农机大户37家。农业机械的使用,从农机户到农机大户,再到合作社,集中度和组织化程度越来越高;从耕作自家几亩地到承包同村同乡成百亩土地,再到出省跨区作业,服务面越来越宽;从主要作物耕、种、收机械化服务,到生产环节的机械化替代人工,再向养殖业和经济作物生产拓展,服务农业的深度不断推进。
  会上,市县区农机干部围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实施十周年交流经验,分析形势,提出建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中荣、副市长李云飞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步伐,建设现代农业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