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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0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知识六十问
文章字数:812
  35、低保对象如何实现动态管理?
  答:各地民政部门要建立健全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定期核查制度,及时掌握低保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等变化,及时将不再符合享受低保条件的家庭退出保障范围,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原则上,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低保对象,可每年核查一次;对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可每半年核查一次;对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度核查一次。
  36、什么叫做“渐退帮扶”政策?
  答:原则上对实现就业或接受扶贫开发项目取得收入尚不稳定,且已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低保家庭,实行“渐退帮扶”政策,城市的可按原政策给予6个月的低保,农村的可按原政策给予12个月的低保,残疾人低保家庭可在此基础上适度延长。帮扶期满后,其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其家庭退出低保,同时3年内不得再次享受“渐退帮扶”政策。
  37、低保金的标准是什么?
  答:对批准获得城市低保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低保金。对批准获得农村低保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当地统一规定的标准实施分档救助,按季度发给低保金。同时对获得低保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
  38、目前我市低保金标准是多少?
  答:按照省政府规定的城乡低保补助标准,目前我市城市低保实行补差救助,即按照民政部门对城市低保家庭核定的收入补齐到每人每月340元。
  即:城市低保金=(340元-家庭月人均纯收入)×低保家庭人数
  农村低保实行分档救助,按照民政部门对农村低保家庭核定的收入分为三档,其中A档每人每月165元,B档每人每月130元,C档每人每月50元。
  即:农村低保金=批准档次×低保家庭人数
  截至2014年第三季度,全市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为240元,农村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为120元。(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