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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4年12月3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委作出决定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向陈军锋同志学习
文章字数:923
  本报讯 中共商洛市委作出决定,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中开展向陈军锋同志学习活动。
  陈军锋,洛南县人,中共党员,现任洛南县公安局副局长,城关派出所所长。从警20余年,先后81次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表彰奖励,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5次。他先后参与侦破刑事案件260余起、抓获各类逃犯80余名,调处矛盾纠纷320起,帮扶困难群众家庭139户。在他的带领下,洛南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连续5年被公安部评为一级派出所、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示范单位,4次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十佳”优秀公安基层单位。陈军锋同志总结提出的群众工作“五个入户到家”、社区警务“入户调查五法”以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等创新社会管理的举措,有效提升了工作效率,维护了辖区秩序稳定。陈军锋同志始终坚守清正廉洁、严于律己、清白作人,始终坚守战斗在公安工作第一线,无怨无悔,勤勤恳恳,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自己的全部心血都献给了公安事业。2011年6月陈军锋同志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优秀政法党员干警”,2012年被公安部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2014年10月被公安部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个人”,10月28日光荣出席了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
  陈军锋同志是新时期共产党员的优秀代表,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先进典型,在他身上集中体现了共产党人牢记宗旨、一心为民的高尚情怀,集中体现了公安队伍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政治本色,集中体现了人民警察敬业守责、秉公执法、情系百姓、服务大局的职业风范,是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典范。
  市委在决定中号召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陈军锋同志忠诚可靠、甘于奉献的崇高品质,学习他牢记宗旨、情系百姓的爱民情怀,学习他恪尽职守、勇于进取的职业风范,学习他无私奉献、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市委号召,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开展向陈军锋同志学习活动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全市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学习陈军锋同志的先进事迹,以陈军锋同志为榜样,始终坚定信念、牢记宗旨、恪尽职守,锐意进取,为建设绿色现代、开放和谐、文明宜居的幸福商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市公安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