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变身生意圈 微信购物需谨慎
文章字数:1170
微信逐渐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与朋友交流互动的工具,各种各样的销售广告在朋友圈中越来越多,人们称之为“微”营销,它已逐渐成为一种新潮的购物方式。
微信购物大热
商洛学院学生李岚的母亲开了一家化妆品店,李岚便时常利用课余时间在朋友圈上推荐美容产品给身边的同学朋友。“店里新到货了……亲们快来抢咯……”等等,此类贴上照片附上文字的宣传,为她母亲的店里招揽了不少客人。“我发到朋友圈,朋友们相互转发,也是做了免费广告。”李岚说。同样在朋友圈把销售搞的风生水起的陈女士,在市区某企业工作,2013年底在朋友介绍下注册了“Miss陈”微店,现在已经有了不错的关注量。点开陈女士的微信,大都是关于服装的图片和广告。陈女士表示,自己只负责在朋友圈发布各种图片和商品信息,有人下单时再向合作厂商订货,然后发货给买家,利用中间的差额赚取利润。“不用租商铺不用压存货,只要注册个账户,随时随地都可以做生意,成本低。”陈女士如是说。“能看到最直观的商品信息,还免去了消费者在大量商品中“海选”的流程,直接和卖家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如果双方是同城还能当面验货付款,比一般网上购物方便多了。”一位受访的微店店家直言,朋友圈中大都是自己信任的朋友,自己展示的东西也更能取得他们的信任。与此同时,商品信息的转发和传播,无形中也为商品做了免费广告。
“熟人营销”有风险
热衷于微信购物的90后女孩贺雯,最近的一次微信购物让她意想不到:“我在一个朋友的微信上看到一款很喜欢的包,想着是朋友肯定不会有问题,花了500块钱买回来,后来却在某店发现同款同质的包才卖290元,被熟人坑了更加让人恼火。”贺雯说,这次失败的微信购物让她明白微信购物并不是平时理解的那样“物美价廉”。另外,这种没有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平台的购物方式,虽说方便,但也存在难以退货的风险。“生意与交情最好分开,免得伤了和气,还是正规店面里买比较放心。”对微信购物表示质疑的张洁如是说。
微信购物需谨慎
不同于淘宝卖家需明码标价、图文并茂地列出商品详情、成交记录等多个公开信息,微信圈的每条商品或服务推广信息只有简洁的“文字配图片”介绍,价格不透明、不显示销量,付款方式也往往是直接打款或转账。“微信圈购物是一中新兴的购物方式,是否属于新《消法》中提到的网络购物范畴,还需要国家进一步明确,因此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行为进行界定,我们也没有接到过有关投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州分局市场股股长白泉说。他建议,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最好分清交情与交易,在微信圈购物时需慎重,如果一定要通过微信平台购物,最好通过第三方平台将货款支付给卖家。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伟则称,在微信圈销售商品,如果未持有营业执照等证件且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属于非法经营。如果是销售奢侈品A货等商品,还涉及侵犯商标权,这种经营模式还容易造成偷税漏税,无形中也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
微信购物大热
商洛学院学生李岚的母亲开了一家化妆品店,李岚便时常利用课余时间在朋友圈上推荐美容产品给身边的同学朋友。“店里新到货了……亲们快来抢咯……”等等,此类贴上照片附上文字的宣传,为她母亲的店里招揽了不少客人。“我发到朋友圈,朋友们相互转发,也是做了免费广告。”李岚说。同样在朋友圈把销售搞的风生水起的陈女士,在市区某企业工作,2013年底在朋友介绍下注册了“Miss陈”微店,现在已经有了不错的关注量。点开陈女士的微信,大都是关于服装的图片和广告。陈女士表示,自己只负责在朋友圈发布各种图片和商品信息,有人下单时再向合作厂商订货,然后发货给买家,利用中间的差额赚取利润。“不用租商铺不用压存货,只要注册个账户,随时随地都可以做生意,成本低。”陈女士如是说。“能看到最直观的商品信息,还免去了消费者在大量商品中“海选”的流程,直接和卖家进行一对一的交流,如果双方是同城还能当面验货付款,比一般网上购物方便多了。”一位受访的微店店家直言,朋友圈中大都是自己信任的朋友,自己展示的东西也更能取得他们的信任。与此同时,商品信息的转发和传播,无形中也为商品做了免费广告。
“熟人营销”有风险
热衷于微信购物的90后女孩贺雯,最近的一次微信购物让她意想不到:“我在一个朋友的微信上看到一款很喜欢的包,想着是朋友肯定不会有问题,花了500块钱买回来,后来却在某店发现同款同质的包才卖290元,被熟人坑了更加让人恼火。”贺雯说,这次失败的微信购物让她明白微信购物并不是平时理解的那样“物美价廉”。另外,这种没有独立于买卖双方的第三方平台的购物方式,虽说方便,但也存在难以退货的风险。“生意与交情最好分开,免得伤了和气,还是正规店面里买比较放心。”对微信购物表示质疑的张洁如是说。
微信购物需谨慎
不同于淘宝卖家需明码标价、图文并茂地列出商品详情、成交记录等多个公开信息,微信圈的每条商品或服务推广信息只有简洁的“文字配图片”介绍,价格不透明、不显示销量,付款方式也往往是直接打款或转账。“微信圈购物是一中新兴的购物方式,是否属于新《消法》中提到的网络购物范畴,还需要国家进一步明确,因此目前还没有相关法律法规对此行为进行界定,我们也没有接到过有关投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州分局市场股股长白泉说。他建议,消费者在交易过程中最好分清交情与交易,在微信圈购物时需慎重,如果一定要通过微信平台购物,最好通过第三方平台将货款支付给卖家。秦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赵伟则称,在微信圈销售商品,如果未持有营业执照等证件且经营达到一定规模,属于非法经营。如果是销售奢侈品A货等商品,还涉及侵犯商标权,这种经营模式还容易造成偷税漏税,无形中也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