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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424辆
文章字数:420
  本报讯 (李敏 王帅)日前,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2014年1至10月份,我市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4424辆,完成任务的121.4%,稳居全省第一。
  据悉,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是考核各级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的重要指标,2014年省上下达我市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任务3643辆,比上年增加任务2795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占全市氮氧化物总量41.1%,形势相当严峻。
  2014年以来,我市把黄标车及老旧车辆淘汰、黄标车及无标车辆限行及路查路检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分解到县区,市政府将淘汰任务作为公安、环保部门核心职能考核的重要内容,签订了责任书,落实了任务。同时,交警部门针对我市六县一区车辆实际情况分解任务、下达指标、建立台账,并对“黄标车”淘汰进度实行月排名季通报和责任倒查制度,确保淘汰任务按计划推进。通过开展联合执法,督促各县区政府划定黄标车限行区,市县环保部门与交警部门联合,在交通要道对机动车辆进行路查路检,要求机动车辆进行尾气监测、持标上路,按区域行驶,确保了淘汰任务的提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