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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知识60问(十五)
文章字数:747
  46、家里有老年人、重病人、残疾人、精神病人,能只给他们申请低保吗?
  答:不行。低保必须是以共同生活成员的家庭为单位申请的,也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按户施保”的,因此不能为家庭中某些成员单独申请低保,更不能为了申请低保而故意将家庭中某些成员分户,赡养、抚养、扶养人应尽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不会因为户口分开而消失。
  47、下岗职工、拆迁安置户、矽肺病等职业病患者及各种不同原因的常年上访、缠访对象能不能不经低保工作规定程序就直接享受低保吗?
  答:不行。享受低保只有一个条件,就是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必须符合当地低保规定的标准。任何一级政府都不能将任何一个群体或者个人不经个人申请、入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和公示,直接纳入低保范围进行保障。同时,低保是对城乡困难群众按政策进行救助以维持其家庭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不能作为处理各类社会矛盾的手段、工具和补偿条件。同时,对于不符合低保标准但是又有具体困难的家庭,可以根据具体困难类别分别通过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其他社会救助政策按程序申请救助。
  48、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组长能不能申请低保?
  答:可以,只要申请人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低保规定的,都可以申请享受低保,即使是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组长亦不例外。
  49、村(居)委会或民主评议小组能决定谁享受低保吗?
  答:不能。村(居)委会或民主评议小组既无权受理低保申请,也无权决定谁享受低保。低保的受理权和审核权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只是配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工作;低保的审批权在县级民政部门,民主评议小组只是对申请人声明的家庭收入、财产状况以及调查人员入户调查结果的真实性进行评议,而且评议结果不能作为低保审批的唯一条件。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