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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0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偷运烟花爆竹民警夜巡查获
文章字数:415
  本报讯 (孙延涛)春节临近,烟花爆竹进入销售旺季,非法运输或销售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有所抬头。日前,丹凤县竹林关派出所查获了一起非法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1月3日晚8时许,丹凤县公安局竹林关派出所民警在辖区进行治安巡逻行至洞底村时,发现路上停着一辆农用三摩托车,民警上前盘查时,该车主神色慌张,情形可疑。民警随即对车上物品进行检查,掀开遮挡的纸箱,发现车内装有大量烟花爆竹。车主即货主王某自称这些烟花爆竹是自家准备过节所用,但这上百件的爆竹显然超过一家人过节的自用量。经再三盘问,王某交待这些烟花爆竹系他从一河南省过路客商处购买,准备运往亲戚家进行寄卖。烟花爆竹属于危爆物品,按照法律规定,运输、销售等环节都需经严格的审批许可,王某既没有办理许可证,也没有相关的运输手续,其及所驾驶的车辆亦无运输危险化学品资格,已涉嫌非法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行为,民警当即对车上的140件烟花爆竹依法扣押封存。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