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乡村
文章字数:1542
我出生的村子,叫麻地湾,是一个傍山依水盆地形状的地方。
盆地四周都是山,都是黄土,都是树,不管村里人从哪个方向试图逃离,都逃不过被大山包围的村子。这也许是麻地湾这个乡村最大的印记:它沟壑从横,它黄土朝天,它遍地森林和庄稼,它牛羊和野狼成群……这里成为一个江南塞北的结合地,它独特的乡村景色,羡煞外乡人。这里除了满眼是山和森林,当然,盆地中央还有一条河,穿过村庄,村东和村西以河水分居两岸。
从一出生到21岁上大学去城市之前,我一直活在村子里。并不是因为我祖孙三代都是农民,也不是因为我对这个村庄太熟悉。仅只因为,在这个地方,我埋下了我一生的根,一辈子的气。根是祖上的根,它是我活在这个村子有无价值的有力证明。河里有我的水气,山里有我的山气,地里有我的地气,天空中有我的氧气,这些不同的气味,摸不着看不见,一辈子跟随着我,这让我也有了活下去的底气。作为灵气围绕的山里人,心里一直有这个信念。乡村有神庇佑着大伙呢!
初中高中需要离开村子去学校借宿,偶尔回到乡村,每隔一两天就要离开,但从未感觉到自己离开过。到现在我还觉得自己还在乡村活着,长着乡村的面貌,流着乡村的血,呼吸着乡村的空气,无论睡觉,走路还是干别的事情,只要我一闭上眼,都会有一种在乡村的感觉。我认为我偏爱乡村,自己大半辈子的时光感,就是一个大乡村的感觉。于是我习惯了乡村,乡村的生生息息就是我的生命动态。即使身在城市,也不忘回到乡村。我喜欢逃离,逃离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看一眼生我养我的乡村。
记忆中,乡村的感觉是慢腾腾的。小时候去山坡上放羊放牛,总觉得放羊放牛这样的事可以让人的生活状态慢下来,让山路慢下来,让山坡慢下来,让时间慢下来,让周围的一切慢下来,乡村也在这个时候慢下来。羊群和牛群永远是半步半步走,边吃草,边望天,边打情骂俏,边移动,一天也移动不了多远。实际上,牛羊就是这样的,因为它们不赶路,它只是盯着眼皮下的青草,啃一棵草,望一望远处,然后再低头啃一棵草,就这样半步半步走,有时候停下来不动了,想事情,看天,跟别的牛群羊群聊天,甚至是天上的鸟,水里的鱼,眼前静穆的村子。人的好多东西可能是跟其他动物学的,也有跟草木学的,跟大自然学的,跟我们这个贫穷而又富有的村子学的。牛羊这个乡村的缩影,牛羊活着的年史,就是乡村存在的模样。
乡村的太阳东升西落,就像我爸每天东边起西边睡。像我爸这样村庄里的闲人,每天不是看书就是去打麻将,每天黄昏独自目送日落。他认为此时此刻天地间最大的事情是太阳要落了,这么大的事情没有人管。那他就代表所有人目送日落。每天太阳升起前,他一个人站在村外,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太阳升起。整个人类可能就他一个人干这事情,他所干的事情也是这个乡村必须干的事情。
乡村慢了,但时间一直在快速老去。在乡村慢腾腾的另一面,也有时光对立的快速。在这里,我玩大的小伙伴,远走他乡,远嫁异地,或者长成了我无法辨认的模样。老村树还在,只是没有了以前的郁葱和风光。老牛还在,只是老得不能再犁地了,青山绿水依旧,只是青山范围小了,绿水不再清了。一切都在变化,这个在风雨中摇曳的村子老了,落了秋叶,败了时间。步子踩在村庄的小路上,看到村人抱着自家的孩子在散步。我突然真想拉着那个小姑娘的手,看看她手里的村庄,是否还像以往那样可爱暖人。我握紧了她的手,但乡村一动不动,麻木不仁,那满带沧桑的脸从马路上,从灰暗的天空,从我的手指间隙溜走。
多少年后,长大了我们才发现,乡村其实很早很早就老了,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在我们还未出生的时候。只不过,乡村不愿意我们看到它灰暗的一面,散尽它全身的元气,维持着自己的真容,直到我们那一代人渐渐长大,它才和村里的老人一样,坐在阳光下,眯起它阅世无数的眼睛。
我不经意抬起头,眺望村口,冬日暖阳正落西山,她很迷人。
盆地四周都是山,都是黄土,都是树,不管村里人从哪个方向试图逃离,都逃不过被大山包围的村子。这也许是麻地湾这个乡村最大的印记:它沟壑从横,它黄土朝天,它遍地森林和庄稼,它牛羊和野狼成群……这里成为一个江南塞北的结合地,它独特的乡村景色,羡煞外乡人。这里除了满眼是山和森林,当然,盆地中央还有一条河,穿过村庄,村东和村西以河水分居两岸。
从一出生到21岁上大学去城市之前,我一直活在村子里。并不是因为我祖孙三代都是农民,也不是因为我对这个村庄太熟悉。仅只因为,在这个地方,我埋下了我一生的根,一辈子的气。根是祖上的根,它是我活在这个村子有无价值的有力证明。河里有我的水气,山里有我的山气,地里有我的地气,天空中有我的氧气,这些不同的气味,摸不着看不见,一辈子跟随着我,这让我也有了活下去的底气。作为灵气围绕的山里人,心里一直有这个信念。乡村有神庇佑着大伙呢!
初中高中需要离开村子去学校借宿,偶尔回到乡村,每隔一两天就要离开,但从未感觉到自己离开过。到现在我还觉得自己还在乡村活着,长着乡村的面貌,流着乡村的血,呼吸着乡村的空气,无论睡觉,走路还是干别的事情,只要我一闭上眼,都会有一种在乡村的感觉。我认为我偏爱乡村,自己大半辈子的时光感,就是一个大乡村的感觉。于是我习惯了乡村,乡村的生生息息就是我的生命动态。即使身在城市,也不忘回到乡村。我喜欢逃离,逃离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看一眼生我养我的乡村。
记忆中,乡村的感觉是慢腾腾的。小时候去山坡上放羊放牛,总觉得放羊放牛这样的事可以让人的生活状态慢下来,让山路慢下来,让山坡慢下来,让时间慢下来,让周围的一切慢下来,乡村也在这个时候慢下来。羊群和牛群永远是半步半步走,边吃草,边望天,边打情骂俏,边移动,一天也移动不了多远。实际上,牛羊就是这样的,因为它们不赶路,它只是盯着眼皮下的青草,啃一棵草,望一望远处,然后再低头啃一棵草,就这样半步半步走,有时候停下来不动了,想事情,看天,跟别的牛群羊群聊天,甚至是天上的鸟,水里的鱼,眼前静穆的村子。人的好多东西可能是跟其他动物学的,也有跟草木学的,跟大自然学的,跟我们这个贫穷而又富有的村子学的。牛羊这个乡村的缩影,牛羊活着的年史,就是乡村存在的模样。
乡村的太阳东升西落,就像我爸每天东边起西边睡。像我爸这样村庄里的闲人,每天不是看书就是去打麻将,每天黄昏独自目送日落。他认为此时此刻天地间最大的事情是太阳要落了,这么大的事情没有人管。那他就代表所有人目送日落。每天太阳升起前,他一个人站在村外,以自己的方式迎接太阳升起。整个人类可能就他一个人干这事情,他所干的事情也是这个乡村必须干的事情。
乡村慢了,但时间一直在快速老去。在乡村慢腾腾的另一面,也有时光对立的快速。在这里,我玩大的小伙伴,远走他乡,远嫁异地,或者长成了我无法辨认的模样。老村树还在,只是没有了以前的郁葱和风光。老牛还在,只是老得不能再犁地了,青山绿水依旧,只是青山范围小了,绿水不再清了。一切都在变化,这个在风雨中摇曳的村子老了,落了秋叶,败了时间。步子踩在村庄的小路上,看到村人抱着自家的孩子在散步。我突然真想拉着那个小姑娘的手,看看她手里的村庄,是否还像以往那样可爱暖人。我握紧了她的手,但乡村一动不动,麻木不仁,那满带沧桑的脸从马路上,从灰暗的天空,从我的手指间隙溜走。
多少年后,长大了我们才发现,乡村其实很早很早就老了,在我们很小的时候,在我们还未出生的时候。只不过,乡村不愿意我们看到它灰暗的一面,散尽它全身的元气,维持着自己的真容,直到我们那一代人渐渐长大,它才和村里的老人一样,坐在阳光下,眯起它阅世无数的眼睛。
我不经意抬起头,眺望村口,冬日暖阳正落西山,她很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