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集中开展节前廉政教育活动
文章字数:879
本报讯 (商纪宣)“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春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市纪委近日发出通知,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腐败案件表明,节日期间仍然是违纪案件的高发期。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五项廉政教育活动。一是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将观看中纪委、中宣部、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系列专题片作为节前廉政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组织观看、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警惕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二是组织开展廉政约谈活动。严格履行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由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中层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干部职工,重点围绕执行廉政纪律、落实八项制度、改进思想作风等方面内容进行集中约谈。三是开展廉洁过节承诺活动。认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干部职工、班子成员向所分管单位干部职工、单位负责人向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廉洁过节三级承诺,实行节前个人公开承诺和节后纪检派驻组织对所有干部职工执行廉洁过节情况进行确认、考核、追责。四是举办家庭助廉座谈会。各级妇联、妇委会组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召集党员领导干部家属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发送廉政短信、家庭助廉倡议书,邀请他们走进配偶所在单位,了解配偶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充分征求家属对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家属拥廉助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是阅读廉政教育图书。广泛开展阅读廉政教育图书活动,积极推荐、发放《党员干部的15堂廉政课》《中国廉政史话》《之江新语》等优秀廉政图书,以廉政阅读的全覆盖,进一步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的政治党性,促其自觉养成“奉公为德、谋私为耻”的人格风范。
这次集中廉政教育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为期50天。市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
近年来各地发生的腐败案件表明,节日期间仍然是违纪案件的高发期。市纪委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五项廉政教育活动。一是组织观看廉政教育专题片。将观看中纪委、中宣部、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系列专题片作为节前廉政警示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采取组织观看、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警惕腐朽思想的侵蚀,自觉做到廉洁自律。二是组织开展廉政约谈活动。严格履行党委(党组)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由党委(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对中层领导、部门负责人对干部职工,重点围绕执行廉政纪律、落实八项制度、改进思想作风等方面内容进行集中约谈。三是开展廉洁过节承诺活动。认真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全体干部职工、班子成员向所分管单位干部职工、单位负责人向所在单位干部职工开展廉洁过节三级承诺,实行节前个人公开承诺和节后纪检派驻组织对所有干部职工执行廉洁过节情况进行确认、考核、追责。四是举办家庭助廉座谈会。各级妇联、妇委会组织召开家庭助廉座谈会,召集党员领导干部家属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发送廉政短信、家庭助廉倡议书,邀请他们走进配偶所在单位,了解配偶执行廉洁自律情况,充分征求家属对干部廉洁自律方面意见和建议,不断增强家属拥廉助廉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五是阅读廉政教育图书。广泛开展阅读廉政教育图书活动,积极推荐、发放《党员干部的15堂廉政课》《中国廉政史话》《之江新语》等优秀廉政图书,以廉政阅读的全覆盖,进一步树立党员领导干部坚定的政治党性,促其自觉养成“奉公为德、谋私为耻”的人格风范。
这次集中廉政教育活动从1月2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为期50天。市纪委要求各级各部门扎实开展廉政教育活动,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树立良好形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廉洁祥和的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