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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丹凤推行公务接待“餐券”结算
文章字数:433
  本报讯 (刘春荣 王 毅)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近日,丹凤县作出新规定:自今年2月1日起,在全县各级各类机关单位公职人员下乡途中推行镇“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券”结算制度,进一步规范“廉政灶”就餐费收交管理工作。
  据了解,镇“廉政灶”公务接待“餐券”由县财政局统一印制、统一管理、统一结算。印制了1元、2元、5元3种面值餐券,按照县直部门(单位)到县财政局购买、单位干部职工从本单位购买、凭“餐券”在镇“廉政灶”就餐结账、镇“廉政灶”对缴纳“餐券”进行登记、季度末镇指定专人持“餐券”到县财政局结算。与此同时,将镇党委、镇政府召开的人代会、党代会,救灾、防火等重大活动用餐全部纳入“廉政”灶接待范围,实现廉政灶对因公就餐的全覆盖。县纪委、县财政局将定期对县级各部门、各单位及干部职工购买“餐券”情况及镇“廉政灶”收取“餐券”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对下乡干部职工在“廉政灶”就餐不自觉交“餐券”、不规范使用“餐券”及在管理中出现的违纪问题将从严从重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