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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洛南法院受理首起跨区域集中管辖“民告官”案件
文章字数:402
  1月19日,洛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商南县湘河镇莲花台村村民李志国不服商南县湘河镇人民政府林权处理决定一案,这是商洛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后,我市基层法院受理的首起行政案件,标志着商洛法院试点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的司法改革工作正式施行。
  去年12月18日,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开展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指定由商州区法院管辖洛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四个行政区域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由洛南县法院管辖商州区、丹凤县、商南县三个行政区域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该方案旨在通过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实现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有效解决行政诉讼中的不当干预问题,有效解决行政案件不立不裁、过度协调、久拖不决等问题,以保证人民法院公正及时审理行政案件,解决行政争议,更好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周世安 周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