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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1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四轮驱动”管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文章字数:657
  本报讯 (赵 盼)为了规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和发展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促进县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柞水县“四轮驱动”狠抓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
  领导重视,确保措施有力。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实行了工资保障金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和规范劳动合同制度,县政府专门召开了《关于贯彻落实商洛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暂行办法》的专题会议,组织全县相关部门领导干部及企业负责人认真学习,切实为维护农民工权益保驾护航。
  上下联动,确保有效运转。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按照建设单位工程项目行政审批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县人社部门负责建立本辖区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台账,做好保证金专户管理、欠薪认定、启动支付、补存和返还等日常管理工作,县发改、住建、交通、水务、信访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了工作合力,切实保证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高效运转。
  专人负责,确保足额征缴。县人社部门指定专人严格审核征缴标准,确保了建设领域施工单位足额征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截至目前,柞水县收缴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建设等建筑领域8家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60余万元。
  加强监察,确保足额支付。由县劳动监察保障大队不定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检查,从源头上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同时在各工程完工结算并验收后,经柞水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查实用工单位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的行为的,将及时将征缴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足额返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