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重拳打击非法集资
文章字数:713
本报讯 (杨 林)“天上不会掉馅饼”的道理可谓家喻户晓,可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人经不起高息的诱惑,抱着侥幸心理参与非法集资,到头来终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针对近期相继出现的一些非法集资案件,商洛市政府日前向全市人民发出了《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通告》,市政府办、市打非办接连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集资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中介、投资、咨询、担保、贷款”等非法金融业务广告、标牌标识和电子显示屏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行为。坚决取缔和依法严惩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从事“有价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典当、彩票”等各种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为配合做好这次行动,该市决定从2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百日集中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以揭示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甄别能力为目的,突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扎实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商洛市明确规定,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固定收益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参与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不为参与非法集资者“买单”。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要积极向公安等部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的参与者,要依法理性维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调查侦破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针对近期相继出现的一些非法集资案件,商洛市政府日前向全市人民发出了《关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通告》,市政府办、市打非办接连下发通知,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非法集资行动。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中介、投资、咨询、担保、贷款”等非法金融业务广告、标牌标识和电子显示屏进行虚假宣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行为。坚决取缔和依法严惩各类企业、组织和个人从事“有价证券、投资基金、期货、典当、彩票”等各种名义进行的非法集资行为。为配合做好这次行动,该市决定从2月1日起,在全市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百日集中宣传教育”专项活动,以揭示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和危害性、提高社会公众的甄别能力为目的,突出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外出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扎实做好政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辖区金融秩序,确保人民群众财产不受损失。
商洛市明确规定,严禁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名义,以承诺还本付息或给付固定收益为诱饵,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资金。参与非法集资属违法行为,参与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地方政府不为参与非法集资者“买单”。对于涉嫌非法集资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工商等部门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对于发现涉嫌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的线索和涉嫌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要积极向公安等部门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的参与者,要依法理性维权,配合相关部门搞好调查侦破工作,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