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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外出打工要警惕职业病
文章字数:1058
  职业病危害巨大,且大多数职业病无法治愈。双节过后,务工潮前,商洛市安监局提醒:“外出务工,须警惕职业病。”广大务工人员,在走向“致富路”的同时,勿因急于找工作而放松对职业病的防范,别为赚一时的工钱赔上一世的健康。
  选择工作需“知己知彼”
  找工作之前,首先要“知己”,也就是在就业前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进行上岗前体检,了解自己是否存在相应职业禁忌症。其次要“知彼”,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需了解即将从事的职业存在什么职业危害因素,对身体可能产生什么危害,用人单位是否采取了相应的、有效的防护措施。如油漆作业可能接触苯、铅等,用人单位须采取有效的通风设施,并定期发放防毒口罩﹔矿山、选矿、石材加工、铸造等行业接触粉尘,用人单位须采取有效的通风除尘措施,并定期发放防尘口罩等。
  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健康保护权益谨记心
  在上岗前一定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了解将要从事的工作是否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必须在合同中写明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及可能产生的后果、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和待遇。如果劳动者患病,申请职业病诊断后的赔偿,由保险公司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可以拒绝这份工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劳动者在岗期间可享有职业健康保护权利。例如,接受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接受定期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以及对健康检查结果知情的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要求改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权利;拒绝从事没有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职业危害工作的权利;因职业危害造成健康损害者有要求赔偿的权利;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和监督的权利等。
  岗前、在岗、离岗勿忘职业健康检查
  对农民工而言,由于工作流动性大,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常常被忽视。专家强调: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一样重要。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通过有针对性的检查项目,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早期职业健康损害,为职业病诊断提供重要依据,也为确定责任单位、要求赔偿等提供重要证据。
  劳动者发现健康问题,如果想要做进一步的诊断确诊是否为职业病,需要由本人或所在单位提供职业史、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上岗前体检证明及作业场所检测数据等相关证明材料,然后由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断。职业病诊断程序为:本人或用人单位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通知用人单位提供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材料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发放诊断受理通知书,组织进行诊断,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杜 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