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1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推出行政提示卡
文章字数:305
  本报讯 (曹 楠 杨喜贵)“有了这张办证提示卡,我就知道要去哪些部门办理许可证,真是方便了我们办事啊。”这是在柞水县工商局办营业执照的田某接过工作人员发的行政许可后置证件办理提示单后发出的赞叹。
  去年以来,柞水县立足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创新服务措施,积极落实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事项监管工作。登记注册窗口工作人员在受理登记申请时,对涉及由前置改为后置登记事项的,一律不再要求提交许可证明。同时,该县制定了“行政许可后置证件办理提示单”,提示单和营业执照一起发放,以提醒申请人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到相关许可部门办理许可手续,并在取得相关许可部门许可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过提示卡指引,群众办事更加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