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法院审结跨区域集中管辖“民告官”第一案
文章字数:407
本报讯 (周梦琳)2月3日下午,家住商州的何女士满脸喜悦地赶到洛南县人民法院,就其状告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休批复一案,以行政争议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递交撤回起诉申请,法院当日依法裁定予以准许。统计显示,该案是商洛法院2015年1月1日起实行跨区域集中管辖行政案件试点工作后,商洛市基层法院审结的首起“民告官”行政案件。
1月20日,家住商州的何女士因不服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其退休的批复文件,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撤销该文件,同日洛南县人民法院按照商洛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规定,依法受理了该案。立案后洛南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何女士在起诉前曾多次与其供职的单位及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继续工作事宜,其供职单位初步同意提供工作岗位,但因诸多因素商议未果。法院基于该案有协调基础,为彻底化解行政争议,多次说服促使原告与其供职单位继续协商,最终何女士就其纠纷达成了庭外和解,一起“民告官”行政案件得以圆满结案。
1月20日,家住商州的何女士因不服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其退休的批复文件,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撤销该文件,同日洛南县人民法院按照商洛法院行政案件跨区域集中管辖规定,依法受理了该案。立案后洛南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何女士在起诉前曾多次与其供职的单位及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商继续工作事宜,其供职单位初步同意提供工作岗位,但因诸多因素商议未果。法院基于该案有协调基础,为彻底化解行政争议,多次说服促使原告与其供职单位继续协商,最终何女士就其纠纷达成了庭外和解,一起“民告官”行政案件得以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