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张礼民 毛照益)山阳县高坝店镇司法所于2月9日组织15名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集体学习,社区矫正人员逐人汇报了自己的学习、生产和生活情况,通过实例依案释法,开展警示教育。
高坝司法所重视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定期要求社区矫正人员汇报思想、学习、生产、生活、致富项目、脱贫计划,做到每周用电话向司法所汇报一次,每月来司法所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司法所对辖区所有社区矫正人员的学习、生产、生活等情况跟踪记录。社区矫正人员外出离开居住地一周以内,需向司法所书面请假;外出7至30天经司法所签字后报县司法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