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正月里“送灯”忙
文章字数:650
    洛南县城,人们在挑购莲花灯笼。
    挑选铁丝笼灯笼
    丹凤县城,人们在购买红灯笼和蒸“面鱼”。

    阳光明媚春意浓,正月里来闹花灯。
    3月1日至2日,在洛南、丹凤县的灯市上,传统的灯笼摊前一片繁忙景象,来往的人们在挑选着称心如意的灯笼,以便送给未满三周岁的孩子。“送灯”是民间的一种节日习俗。在我省关中、陕南一些地方,一般是从农历正月初七到正月十三,舅家要带着灯笼和自家蒸的“面鱼”到外甥家,给外甥“送灯”,以求在新的一年里大吉大利、福寿安康。
    在丹凤县,来自蔡川镇安底的周百娃正在街头为外甥女不满两岁的孩子购买红灯笼和蒸的“面鱼”。周百娃介绍,在丹凤县,送灯的都是媳妇生了孩子后,其娘家的亲属,主要是父母、叔伯、姑姨等要为他们的外孙连送三年灯,从孩子一岁送到三岁。每年都送红灯笼和鱼,但灯笼一年要比一年大。
    正在做生意的龙驹寨镇凤麓社区的冯育文说:“娃在三岁前肯生毛病(病),送鱼寓意生龙活虎,鱼头上绑条红头绳寓意鸿运当头,带上柏树条寓意长命百岁。直系亲属一家一年送一条鱼,头年送条大鱼,第二年送条大鱼背条小鱼,第三年送条大鱼背两条小鱼。丹凤县从正月初二后就开始为娃送灯!”
    在洛南县城,做灯笼生意的城关镇王塬村村民常卫华说,洛南人为外孙送灯也要连送三年。第一年一般送莲花灯,第二年送圆形红竹灯笼,俗称“红火蛋”,第三年送方形铁丝红灯笼。现在都变化了,送的灯多种多样,集声、光、电一体的玩具灯也流行了。
    常卫华说,正月里“送灯”习俗,现在已经注入新观念,那就是喜庆、祥和,还有对美好、幸福、安康、丰收、和谐的祈望。(文/图 记者 王尚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