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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05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
文章字数:823
    劳动者一旦得了职业病,几乎很难治愈,往往给社会、家庭带来巨大危害,特别是本人会因此丧失劳动能力或者生命健康。商洛市安监局提醒务工人员,以下这些人最容易得职业病:本人没有自我防护意识、不知道工作岗位职业危害因素、不注重个体防护以及所在单位不重视职业病防治的职工。例如有的单位明确告知岗位上的危害因素,劳动者要做好个体防护,自己觉得无所谓,不按照要求佩戴防护用具;或者极少数用人单位干脆隐瞒岗位上的危害因素,只让你干一年或者半年叫你走人,甚至不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由于职业病具有一定潜伏期,等发现身体出了毛病,早已晚矣。
    怀疑自己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中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一是职业病必须是《职业病目录》中列的疾病;二是患职业病要有明确的职业关系,也就是在具有相应职业危害的岗位上工作,并且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有一定的时间,最有力的证据就是《劳动合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工岗前、岗中、离岗体检档案》等资料;三是经具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机构诊断,才能确定是否为职业病。有的医疗机构虽然级别很高,但不一定具有诊断资质,必须到专业具有资质的机构进行诊断。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如果怀疑自己已经患上职业病,应当及时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或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
    确诊为职业病,并且劳动者所在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应及时与所在单位联系,可以到人事与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同时获得赔偿等劳动保障待遇。特别提醒,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医疗和生活保障就得不到国家的法定待遇,只有通过索赔获得救治。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仍不服的,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杜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