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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两级法院去年审判质效居全省第二
文章字数:445
    近日,在省高院发布的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报告通报中,我市法院2014年审判质效综合指数为90.10,仅次于汉中,位列全省第二。
    2014年,全市法院按照“审判质效要在全省法院达到中上游水平”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审判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改进质效短板,通过两级法院的不懈努力,全市法院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取得明显成效。一是实现了质效位次前移。2014年度审判态势良好,审判执行各方面工作较为均衡,无明显劣势指标,并且优势突出,如一审判决案件发改率和有关执行案件的两项指标。二是案件质效意识入脑入心。两级法院对审判质效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广大法官干警质效意识明显增强,在全市法院形成了你追我赶、争先恐后的氛围,带动和促进了全市法院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完善了案件质量评估考核体系。围绕省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针对我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制订了我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办法》,促使我市法院案件质量评估工作更加科学、客观、规范。扎实推行案件质效季度分析、半年研判、末位检查制度,进一步落实了审判管理的主体责任。(郭松梅宁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