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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1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言语不和起争执伤害他人被刑拘
文章字数:464
    本报讯(李若虎韩书深)3月2日23时36分,山阳县公安局十里铺派出所接县110指挥中心指令:十里铺街道办事处村民马世锋报警,称其妻弟朱某在陈坪村陈家湾大桥处被两名社会青年殴打致伤,指令处警。
    接指令后,民警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人员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并对现场进行仔细勘查,收集证据,同时将嫌疑人传唤至所里进行调查。经核查:3月2日21时许,该街道办郭家村二组村民任某某与该街道办鹃岭社区村民朱某在打电话时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挂断电话后遂产生殴打朱某之恶念,便联系其朋友崔某和崔某某,后任某某和崔某在公路边找了一根木棍和一把铁锨,携带着到鹃岭社区找朱某,行至陈家湾大桥公路上时与朱某、赵某等四人相遇,任某某手持木棍上前殴打朱某和赵某,崔某也手持铁锨殴打朱某,导致二人受伤。3月3日,经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朱某颅内出血构成轻伤一级,赵某右尺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任某某与崔某涉嫌故意伤害罪,民警对二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刑事拘留。言语不和本是小事,却因致气殴打他人,造成对他人的伤害,自己身陷囹圄,值得人们警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