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多举措推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文章字数:498
新华社福州3月19日专电 (记者 刘姝君)继安徽、青海之后,福建省也正启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加紧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记者从福建省发改委获悉,福建将从三个方面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突出“强基层”,促进“保基本”。
一是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允许城乡参保居民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是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院办院管等方式,从管理体制上为开展分级诊疗提供保障;三是研究制定促进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医疗、人才、价格、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措施,力争2017年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振佺认为,合理的医疗结构组成应该由社区医院、县区医院以及三甲医院三级构成,实现分级诊疗,就是让首诊医生在病人初诊时进行病情判断,然后进行合理分流。“要真正实现分级诊疗,不能仅靠政策、付费方式等引导分流,还必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水平。”
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郑健说,分级诊疗制度需鼓励公立医院摆脱过去“抢病人”的行为,将适合的病人介绍到一二级医疗机构,因此需加紧对公立医院进行改革,完善补偿机制。
一是开展“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允许城乡参保居民在一定范围内自主选择首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二是完善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院办院管等方式,从管理体制上为开展分级诊疗提供保障;三是研究制定促进分级诊疗的政策体系,综合运用医疗、人才、价格、医保支付、绩效考核等激励约束措施,力争2017年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形成。
福建医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郑振佺认为,合理的医疗结构组成应该由社区医院、县区医院以及三甲医院三级构成,实现分级诊疗,就是让首诊医生在病人初诊时进行病情判断,然后进行合理分流。“要真正实现分级诊疗,不能仅靠政策、付费方式等引导分流,还必须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的医疗条件,提高医疗水平。”
福建中医药大学副校长郑健说,分级诊疗制度需鼓励公立医院摆脱过去“抢病人”的行为,将适合的病人介绍到一二级医疗机构,因此需加紧对公立医院进行改革,完善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