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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柞水查处一起持枪猎捕锦鸡案
三名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文章字数:494
  本报讯 (吴学勤 党益民)近日,柞水县森林公安机关在地方公安派出所的配合下,成功破获一起持枪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锦鸡的团伙案,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入春以来,为确保全县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安全,进一步加大对涉林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柞水县森林公安局在全县组织开展“春季攻势”专项行动。该县森林公安民警积极加强与县公安、林业部门的协作,多方搜集林业违法犯罪线索,查处了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3月12日,县森林公安刑警大队接到石瓮镇派出所的案件信息,立即出警,在地方公安机关的通力协作下,成功破获一起持枪猎捕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团伙案,抓获石瓮镇东甘沟村村民张某等犯罪嫌疑人3人,查获自制猎枪1支,已死亡的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锦鸡5只。因张某等人的行为涉嫌非法猎捕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且涉案野生动物数量已构成重大案件,张某等3名涉案人员已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将追究刑事责任。据县森林公安民警介绍,野生动物受国家法律保护,非法猎捕和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1只就构成犯罪,将受到刑法追究,呼吁广大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不要以身试法,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继续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