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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3月2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纪委推行重点工作当月交账制度
文章字数:362
  本报讯 (胡详云 谢云涛)3月24日,镇安县19个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主要负责人聚集一起,就3月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三全一体”工作机制推进情况和案件查办两项重点工作进行汇报交账,完成工作任务差的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受到严厉批评,被勒令限期补课并在年终考核中相应扣掉一定的分数。
  为了适应纪检监察干部工作新常态,不断改进干部作风聚焦反腐败中心任务,镇安县纪委常委会决定今年在全县各镇和县直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实行重点工作“当月交账”制度。县纪委监察局根据全年工作重点和工作需要,月初把当月重点工作和各个单位需要完成的工作通过文件以及全县纪检监察网站公布,每月底召开汇报会或者利用县纪委监察局举办的“一月一主题”的“纪检监察廉政讲堂”上汇报交账,并将此作为一种工作常态,以此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