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法学所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第三方评估报告
文章字数:860
新华社北京3月30日电(记者赵超)受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第三方评估。这份近日发布的评估报告认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经较为规范。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如何,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机关的自我评价。新一届政府履职以来,重视第三方评估,强调由专门机构对政府工作开展独立评价,以找准问题、进行整改。
项目组介绍,此次评估对象涉及5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和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评估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3个板块。
项目组的评估报告表明,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经较为规范。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所有被评估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都建有门户网站,并集中发布本级机关的各类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不少行政机关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新闻发布机制,并及时频繁地对外发布新闻消息。微平台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各行政机关积极适应信息传播的需要,纷纷开通微博微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2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有22家国务院部门、22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信。
评估报告还指出,行政机关越来越注重主动公开信息。被评估的行政机关普遍能够按照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等。此外,在国务院的统一要求下,各级行政机关日益重视对重大决策的解读和对社会热点的回应。
但评估报告也指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管理机制有待理顺,公开质量、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解读回应水平有待提升等一些问题。
评估报告建议,加强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应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专门机构应统筹做好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维、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效果如何,主要依靠的是行政机关的自我评价。新一届政府履职以来,重视第三方评估,强调由专门机构对政府工作开展独立评价,以找准问题、进行整改。
项目组介绍,此次评估对象涉及56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和5家计划单列市政府。评估内容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热点回应3个板块。
项目组的评估报告表明,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已经较为规范。门户网站已经成为各级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的第一平台,所有被评估的国务院部门、省级政府、计划单列市政府都建有门户网站,并集中发布本级机关的各类政府信息。新闻发布会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不少行政机关已经形成较为固定的新闻发布机制,并及时频繁地对外发布新闻消息。微平台成为发布政府信息的新渠道,各行政机关积极适应信息传播的需要,纷纷开通微博微信,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有25家国务院部门、31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博;有22家国务院部门、22家省级政府、4家计划单列市政府开通了政务微信。
评估报告还指出,行政机关越来越注重主动公开信息。被评估的行政机关普遍能够按照要求公开规范性文件、财政预决算信息、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环境保护信息、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等。此外,在国务院的统一要求下,各级行政机关日益重视对重大决策的解读和对社会热点的回应。
但评估报告也指出,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面临管理机制有待理顺,公开质量、依申请公开的规范化程度、解读回应水平有待提升等一些问题。
评估报告建议,加强并整合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各级各类行政机关应成立专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专门机构应统筹做好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微博微信运维、舆情观测与应对在内的各项工作,形成政府信息公开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