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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违法建设,请立即停工!
雷超锋张希锋
文章字数:1255
  违法建设是城市的历史顽疾,是损害城市形象的病根所在。多年来,商洛中心城区乱占乱建现象较为突出,群众深恶痛绝。
  违法建设,是指在规划控制区范围内,未经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违反建设审批规定的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取得有关建设许可证的建设行为。近期以来,随着旧城改建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有序推进,中心城区在整体向好的同时,也出现了违反城市规划管理的违法行为,并有蔓延猖獗之势——有的居民拆建翻修住宅时,不顾整体规划,随心所欲加盖楼层,超高建楼;有的群众不经许可,非法抢建房屋……
  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全面提升城市品位。3月30日,在商州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动员会上了解到,初步统计,今年棚户区改造工作开展以来,中心城区100多户群众就开始了违法建设。这些行为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公共安全和自身安全,侵占公共资源和公共利益,损害了我们共同的家园。
  媒体报道指出,违法建设有七大危害——
  危害之一:严重侵蚀城市公共资源、宝贵的土地资源和发展空间受到违法建设蚕食侵占,制约了城市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
  危害之二:严重影响城市对外形象。违法建设的高强度开发和低水平无序管理,城市建设杂乱无章,不能达到统一部署、统一规划的要求。严重影响城市市容市貌,损害城市环境和对外形象。
  危害之三:严重危害社会公平正义。违法建设者其建房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自己居住,而是想拿来出售、出租或获取征迁赔偿,实现利益最大化。
  危害之四: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严重破坏了社会的公平公正,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造成国家税收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大量流失。
  危害之五:严重制约城市建设发展。从城市建设来看,一处违法建设就是一处最大的障碍。它不仅会增加工程拆迁量、贻误工期,而却会大大增加城市建设的拆迁成本,从而进一步加大城市建设的资金压力,影响了城市规模的扩张。
  危害之六: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违章建房随心扩大建房面积,挤占了消防通道,一旦发生火灾等紧急事件,难以及时救援,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安全隐患。
  危害之七:严重破坏社会风气。一些人利令智昏,顶风建房,阻扰拆违事件时有发生,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
  这些危害,都值得我们深思。
  采访中了解到,部分群众之所以违法建设,都是利益在作祟。抢建者普遍的心理是,别人建,我不建,怕吃亏。得不偿失的结果表明这种担心完全没有必要,甚至有的还要自尝恶果。
  2012年10月30日,人民网消息《郑州高新区一违法建设民房坍塌事故已造成两人死亡》中指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沟赵办事处百丈村村民王某的一两层违法建设民房发生意外坍塌。据村民介绍,坍塌时共有16人在现场作业。事故造成13人受伤。
  2013年5月24日,新华网消息《没有“准生证”楼房照样盖——广西南宁违法建设乱象引发事故调查》中指出,违法建设的银海大道英华学校一栋大楼发生楼顶东侧模板坍塌事故。
  ……
  教训是惨痛的,代价是沉重的。
  打击违法建设,是群众的要求,是发展的需要。愿大家携起手来,自觉停止、抵制违法建设行为,共同守护我们的家园。
  也希望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者悬崖勒马,立即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