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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1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首个环境警务室成立
文章字数:546
  本报讯(记者王涛通讯员赵谊)3月30日,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驻市环保局警务室举行挂牌仪式。这是我市首个环保警务室,也是商洛市在环保执法和治安执法形成联动的重要举措。
  我市拥有众多矿产企业和畜牧企业,随着经济转型升级,企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矛盾日益凸显,一些不法企业受利益的驱使,无视相关法律法规,非法偷排、漏排,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弃物等事件屡禁不止。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且日趋隐蔽和复杂,与我市环境保护氛围格格不入,而“十八大”以后,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化解信访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更显意义重大。然而,在环境执法中,环保部门存在企业拒绝现场调查取证、环境违法案件错过最佳处置时机、执法人员遭到暴力抗法等问题。
  为了突破“犯了罚、罚了犯”的怪圈,实现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我市探索成立了驻环保局的环保警务室。环保警务室由市公安机关派出,工作人员为公安机关正式民警,配备两名协警。环保警务室的成立,标志着全市环保工作由以往环保部门单独管理转化为公、检、法全面介入管理,实现了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自此,在警方的介入下、调查取证,使得案件嫌疑人、案发现场等控制有了保障,公安、环保执法人员紧密联手,可以及时有力地查处环境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