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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中院加强信息宣传工作
文章字数:752
  法院信息是反映法院各项工作举措的重要载体,它在为大局服务、为司法决策服务、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尤其是在宣传法院工作、扩大法院影响、为领导科学决策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近日,商洛中院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多项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推动全市法院信息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明确平台定位。该院在方案中详细介绍了省市法院信息工作的“主阵地”—省市法院内网“新闻中心”栏目和《陕西法院信息》《商洛法院信息》的平台定位和采用稿件的特点。要求全市法院明确信息平台定位,及时查看省法院每月公布的信息调研题目,紧紧围绕信息宣传工作特点,积极报送稿件。
  畅通报送途径。方案介绍了向省市法院报送信息的具体程序和方法,要求各基层法院内网还没有开通信息报送功能的,要尽快和省法院相关部门联系,开通信息报送功能。两级法院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和负责信息报送的同志,要积极与上级法院沟通协调,及时了解发布的信息报送主题,认真学习信息采写技巧,不断提高报送信息的采用率。
  落实工作责任。在方案中,该院确定了主管信息工作的领导,安排两名同志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并明确了各自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县区法院的“一把手”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管领导要多督促指导,按照方案的要求,落实人员,提供便利,在编写好本院信息的同时,积极向上级法院及时报送,争取使商洛法院信息工作走在全省法院前列。
  定期督促通报。该院修订了《关于全市法院新闻宣传稿件统计通报办法》,专项统计信息的采用情况,一并列入通报范围。要求各县区法院、院机关各部门按照最新的《季度宣传用稿、信息采用情况通报表》《季度宣传用稿、信息采用情况统计表》上报相关情况,市中院相关部门对所报数据核实后,在全市法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每个季度在省法院的两个平台采用信息数量为零的基层法院,将进行点名通报。(侯向锋张春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