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促进农民就业一揽子政策
文章字数:779
据新华社上海电(记者李荣)上海市政府新闻办近日发布消息,上海最新出台了促进沪郊农民就业的一揽子政策,惠及全市近90万农村户籍劳动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同城同待遇。
据了解,在失业保险制度上,上海将实现本市户籍人员“同业同制度、同城同待遇”。上海农村户籍人员将与城镇户籍人员履行相同的失业保险缴费义务,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招用上海农村户籍人员,单位和个人按照与用人单位招用城镇户籍人员相同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上海农村户籍人员失业后,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待遇,失业生育待遇,以及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扶持生产资金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对本市土地流转的离土农民,也加大了就业扶持力度。对于青年离土农民,以解决就业观念和职业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问题为重点,实施针对性就业帮扶。对于大龄离土农民,一方面,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七种类型中增加“大龄离土农民”类型,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离土农民,在服从安排,不挑不拣的前提下,确保认定后3个月内实现安置就业。另一方面,通过灵活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帮助大龄离土农民通过灵活就业这一门槛较低的就业形式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
此外,上海还将实施对农村户籍人员的专项就业扶持政策。各区县应确保落户的重大项目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收上海本市离土农民等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形成重大项目和就业促进的联动机制。同时,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
据相关方面分析,实施促进沪郊农民就业的一揽子政策之后,上海近90万农村户籍劳动力将因此受惠,其中包括约60万离土农民。这个举措有利于消除基于城乡不同户籍身份所导致的差别,实行城乡一致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通过制度政策和公共资源的合理调控,促进农民就业并获得稳定的社会保障。
据了解,在失业保险制度上,上海将实现本市户籍人员“同业同制度、同城同待遇”。上海农村户籍人员将与城镇户籍人员履行相同的失业保险缴费义务,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招用上海农村户籍人员,单位和个人按照与用人单位招用城镇户籍人员相同的缴费比例缴纳失业保险费。上海农村户籍人员失业后,与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享受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保险金,失业医疗待遇,失业生育待遇,以及丧葬补助金、抚恤金、扶持生产资金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上海对本市土地流转的离土农民,也加大了就业扶持力度。对于青年离土农民,以解决就业观念和职业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问题为重点,实施针对性就业帮扶。对于大龄离土农民,一方面,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七种类型中增加“大龄离土农民”类型,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离土农民,在服从安排,不挑不拣的前提下,确保认定后3个月内实现安置就业。另一方面,通过灵活就业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费补贴,帮助大龄离土农民通过灵活就业这一门槛较低的就业形式实现较为稳定的就业。
此外,上海还将实施对农村户籍人员的专项就业扶持政策。各区县应确保落户的重大项目拿出一定比例岗位,招收上海本市离土农民等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形成重大项目和就业促进的联动机制。同时,积极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非农就业,提升农民职业技能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
据相关方面分析,实施促进沪郊农民就业的一揽子政策之后,上海近90万农村户籍劳动力将因此受惠,其中包括约60万离土农民。这个举措有利于消除基于城乡不同户籍身份所导致的差别,实行城乡一致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通过制度政策和公共资源的合理调控,促进农民就业并获得稳定的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