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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市开展水果土特产示范店创建 山阳县成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
文章字数:1000
  本报讯(张小勇王倩)日前,随着旅游消费旺季的到来,我市水果市场和土特产消费市场稳步回暖。为了充分发挥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我市食用农产品流通产业健康发展,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水果土特产规范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
  该活动从4月下旬开始,10月底结束,重点在各县区主城区遴选一批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店面设施完备、管理相对较好、业主参与度较高的水果和土特产零售门店,通过监管部门的规范引导,促进上述单位在落实从业人员诚信守法经营、执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全购销记录和台账、公开服务承诺、实施售后服务等方面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提高,树立示范样板门店,加强行业交流学习,以点带面,引导更多的水果土特产经营户参与规范经营活动,维护商洛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良好形象,确保消费者随时随地都能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用农产品。
  该活动采取“自愿参与、部门引导、严格标准,示范带动”的工作思路,由具备一定条件的水果土特产经营门店自主申报,镇办食药监管站所初审推荐,县区监管部门指导和规范,通过优化提高和现场考核,对符合考核验收标准的经营门店授予食用农产品“规范经营示范店”称号,并实施动态管理,鼓励和扶持规范经营行为,提升放心食用农产品市场占有份额,规范我市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秩序。目前,实施方案已下发各县监管部门指导该项工作。
  本报讯(李丹宏李少伟)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命名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的通报》,我市山阳县被省政府命名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山阳县是全省4家省级食品示范县之一,也是我市唯一一家省级食品示范县。
  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把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围绕健全监管机构、完善责任体系、强化监管手段等,不断改革创新,系统推进能力建设,扎实开展了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创建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各县区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在市食安办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创新食品监管方式方法,“食品安全政府负总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监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得到落实,认真完成了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安全整体水平逐年提高。三年来,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其中山阳县已经省政府验收授牌,商南县、柞水县已通过市级初验报省政府验收,其余各县区也在全力推进此行工作,今年将迎接市级初验,通过后报省政府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