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促地方完成财税改革任务
文章字数:698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记者韩洁申铖)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今年以来地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回落,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面临一定困难。对此,财政部28日表示,将出台措施敦促地方财政部门从八个方面全面推进财税改革,确保各项改革管理任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财税改革的八个重点,包括明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减少财政行政审批;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安排;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和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其中,针对减少财政行政审批,意见明确对国务院、财政部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地方财政部门的初审事项和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批准的行政审批性质的财政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转移支付事项,一律下放基层政府。
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意见进一步强调各地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并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以及其他税收等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对于各界关心的资金拨付进度,意见也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快转移支付下达和资金拨付,督促减少资金滞留。5月15日前各省级财政部门对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比例应不低于90%,7月15日前原则上应将对下级财政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完毕。
财政部最新发布的《关于推动地方财政部门履职尽责、奋力发展,全面完成各项财税改革管理任务的意见》明确了全面推进财税改革的八个重点,包括明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进一步减少财政行政审批;创新财政资金管理方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加快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安排;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加快支出预算执行和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其中,针对减少财政行政审批,意见明确对国务院、财政部明确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地方财政部门的初审事项和对应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予以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按规定批准的行政审批性质的财政管理措施,一律予以取消;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一律取消审批;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地方管理更方便有效的转移支付事项,一律下放基层政府。
当前,财政收支矛盾凸显,意见进一步强调各地要依法强化税收征管,加强税收执法力度,并要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对国家统一制定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以及其他税收等优惠政策,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
对于各界关心的资金拨付进度,意见也要求各地高度重视预算执行管理工作,完善支出进度通报制度,加快转移支付下达和资金拨付,督促减少资金滞留。5月15日前各省级财政部门对县级以上各级政府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下达比例应不低于90%,7月15日前原则上应将对下级财政的各类转移支付资金全部下达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