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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9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秦丹社区居民损毁查封工具阻碍执法被拘留
文章字数:1173
  本报讯(梁卫东)商州区刘湾街道办事处秦丹社区一组居民陈某伟无视商州区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4月3日联合执法时对其违法建设现场及建筑机械的封存,擅自撕去封条,动用切割机,割断执法中队锁链突击抢建房屋;秦丹社区三组居民李某元、李某永在商州区城管监察大队4月17日上午依法强制拆除李某永的违法建筑后,李某元、李某永打伤现场联合执法单位的领导和两名城管执法工作人员,城管监察大队就以上违法事实及时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侦查。商州公安分局刘湾派出所接案后,经过调查取证,依法对陈某伟、李某元作出行政拘留。
  刘湾街道办事处秦丹社区居民陈某伟、李某永、李某强、李某曹、李某刚无审批手续,不听辖区城管执法中队执法人员上门劝说,无视城管执法中队下发的法律文书,擅自强行反复突击建房,在当地居民中造成恶劣影响。为了切实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规范有序的城市建设管理秩序,坚决遏制其在中心城区违法建设行为,4月3日下午,商州区市容管理局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动用大型机械,组织执法人员与相关部门联合执法,依法对以上违建户的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并查封了违法建设场地,封存了建筑机械。4月10日上午,商州区市容管理局刘湾城管执法中队工作人员在对陈某伟家被查封的违法建筑巡查时,发现陈某伟撕毁了查封违法建设场地的封条,用切割机割断了封存建筑机械的锁链,致使正常的执法工作不能进行。执法队员即向辖区公安机关报案,请求立案侦查。商洛市商州公安分局刘湾派出所接案后,经过认真调查、详细取证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一款二项之规定,对陈某伟作出行政拘留决定。
  商州区市容管理局城管监察大队根据群众举报和刘湾城管执法中队巡查获悉,秦丹社区三组居民李某永、李某强、李某曹、李某刚又在被拆除查封的违法建设场地上进行施工建房。4月17日上午,商州区市容管理局再次组织6个执法中队全体队员与公安、国土、规划、刘湾街道办事处、秦丹社区等部门联合执法,在对李某永的违法建筑依法拆除后,李某永的家人和亲戚使泼耍赖、阻挠围攻执法工作人员和联合执法单位领导,阻挠拆除其违法建筑的机械离开。秦丹社区三组居民李某元以工作人员在拆除李某永的违法建筑时踩踏了自家的青苗为由,推倒现场联合执法的刘湾办事处领导,致其头部受伤,又挥拳打伤一名劝说的工作人员,现场联合执法的刘湾派出所工作人员即将李某元带回派出所调查、取证。经书证、证人言证、嫌疑人供述、受害人指证后,商州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一款之规定,对李某元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对于李某永躺在拆除违法建筑的机械下,威胁司机,阻挠机械离开,趁引导机械离开的工作人员不备,突然抱住其腿,将其拖倒,致其头部受伤住院的情况,辖区公安机关正在调查取证,待证据确定后,将对其依法作出相应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