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重点抓落实 确保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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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保工作目标任务:
全年市县区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272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分别较上年削减0.3%、5%、1.5%、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丹江、洛河等6条河流20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各县区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考Ⅱ类标准,确保南水北调出境水质安全;市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完成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市环保局局长刘福明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环保工作要以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创新举措,力促“重点工作求实效,单项工作出亮点,整体工作创特色”,力争在省上有更多工作争先进位,实现全年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
切实加强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丹江等流域污染治理责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继续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八大工程”,制定《2015年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继续推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月通报制、治理项目进展月评比通报公示制,以及季度暗访、半年约谈、年终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对企业违法偷排、沿江排污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镇垃圾污水治理等情况进行暗访和曝光,确保商洛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考标准。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工业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治理成果。
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政府督办、责任追究和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加强建筑及道路扬尘、工业及锅炉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油气回收及有机废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完善中心城市无标车、黄标车限时段、限区域通行,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标志发放和联合执法,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确保全年优良以上天数达到省考目标272天以上。
扎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考核目标任务。按照省、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有关要求,以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冶炼厂、养殖场、机动车等“四厂(场)一车”为重点,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工程建设,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加强管理减排,做好“十二五”减排收官工作。要认真落实《商洛市2015年污染减排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月通报、季预警、年终考核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确保我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国省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同时,要抓好第一次全国燃煤锅炉普查工作,编制好“十三五”减排工作方案。
扎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争取环保部“限批”早日摘帽。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制定《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信部门要大力推进重金属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重点推动化工、冶炼、金属采选等行业的技术创新。要积极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要坚决落实市政府重金属污染防治交办会落实事项,特别是商州、洛南、镇安3县区政府要加快国家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污染防治工作进度,要尽快扭转商州、镇安2014年重金属排放考核不降反升被动局面,争取早日摘掉国家限批的“帽子”和制裁措施。
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着力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各县区政府要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创建为载体,制定2015年生态创建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县区环保部门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实施十万户农户环保公约上墙计划,对重点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实施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月进展通报制度。各相关部门、镇办政府要加强农村环保项目建设,建立村级清洁工程机制。商州、丹凤、镇安三县区22镇91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确保上半年通过省上验收。商南、镇安、柞水上半年通过省政府验收命名,丹凤、山阳两县要确保省级生态县创建年底前通过省政府验收命名,洛南年底前通过市级验收和省级技术资料审查。要确保省市级生态县、生态镇村创建命名任务完成。
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要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及其4个配套办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全面推行企业挂牌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范排污口,加强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监管。要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对近年来未摘牌的省市挂牌督办、处罚案件、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环境隐患整治情况、上级转办重复投诉案件、通报问题整治情况进展进行重点督查,实行清单销号制度,依法对拒不整改的环境违法企业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铁腕执法,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行排污收费新标准,全面开展排污费稽查,保障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要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广泛宣传《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畅通公众表达诉求和投诉举报渠道,实行环境投诉问题限期办结制,加大环境来信来访办结力度,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广大企业要认真落实《商洛市工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案》,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完善尾矿库、较大以上化学品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隐患台账。要完善市县区环境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协调管理制度,保障环境应急物资供给。各县区要加强主要河流沿线环境应急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技术大比武,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严防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跨界污染事件,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抓好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各县区都要重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测设施投入,落实省上“生态转移支付5%用于监测能力建设”的要求。市环保局将下发《商洛市201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力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商州、丹凤、山阳环境监测站要尽快配齐设备,商南、镇安、柞水环境监测站年底要初步具备监测能力。要确保按新标准建成丹凤、山阳、镇安、柞水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年底建成市县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平台,开展大气质量时报和数据公开。要确保建成丹凤县丹江雷家洞、山阳县银花河银花镇、镇安县乾佑河青铜关3个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水质自动监测能力。要组建环境监测专家技术队伍,提高环境监测技术和监测综合分析、应用、应急水平。
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环境管理与辐射安全管理,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各县区政府要重视工业园区、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流域水电开发等规划环评,全面推行环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落实项目建设环评“三同时”要求,用环评机制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要推进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工作,全面推行企业委托监测,建立健全数据有效传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提升环境监测体系执行率。要认真制定《商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全市国控、省控点位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集中开展辐射环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积极贯彻《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试点工作。
继续抓好创模工作,力争早日通过省上验收。各县区和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年度创模工作责任,坚持创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创模联系人例会制度,对承担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实施月督查通报制度,加快工作整体推进,力争及早通过省上验收。尽管省厅还在争取省委能够继续开展这项工作,但我们思想上和工作上不能放松,要继续安排和坚持搞好工作。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环保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投身到“十百千万”环保在行动倍增计划之中,即开展争创十佳最美环保人,开展十大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开展征集百幅环保摄影优秀作品,开展百篇中小学生优秀环保征文活动;举办全市千名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报告会,开展千名青年志愿者环保在行动,开展千名妇女打造千户环保示范户活动;开展环保在行动大中小学生万人签名、万人倡议活动以及10万户农户环保公约上墙活动。各县区都要结合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以实施新《环保法》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月”活动,继续配合人大“环保世纪行”活动。持续开展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环保周刊”、“环保在行动”专题宣传。持续推进环保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不断加大环保社会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积极开展环保科研,着力推进环保体制改革。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市县区环保管理体制,强化环保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推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分析和研究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的特征、原因、防治策略,广泛宣传、推广应用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提升我市环保能力和水平。
加强环保专题调研,编制好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早组织开展污染减排、污染防治、农村环保、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等专题调研,策划污染防治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扎实编制好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全年市县区城市空气质量良好以上天数272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减排分别较上年削减0.3%、5%、1.5%、2%;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100%,丹江、洛河等6条河流20个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各县区主要河流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丹江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考Ⅱ类标准,确保南水北调出境水质安全;市区声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完成国家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安全稳定。
市环保局局长刘福明在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环保工作要以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突出抓好重点工作,认真落实创新举措,力促“重点工作求实效,单项工作出亮点,整体工作创特色”,力争在省上有更多工作争先进位,实现全年各项工作再上新水平新台阶。
切实加强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确保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丹江等流域污染治理责任,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继续实施《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八大工程”,制定《2015年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继续推行丹江等流域污染防治河长制、目标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出境断面水质监测月通报制、治理项目进展月评比通报公示制,以及季度暗访、半年约谈、年终问责制度等一系列措施,对企业违法偷排、沿江排污口、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村镇垃圾污水治理等情况进行暗访和曝光,确保商洛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到省考标准。要切实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工业集中区环境综合整治,巩固治理成果。
切实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空气质量稳定向好。各县区政府和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四年行动计划》、《商洛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商洛市大气污染防治2015年工作实施方案》工作任务和大气污染防治职责,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政府督办、责任追究和目标责任考核力度,加强建筑及道路扬尘、工业及锅炉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油气回收及有机废气等污染防治工作,完善中心城市无标车、黄标车限时段、限区域通行,严格机动车环保检测、标志发放和联合执法,完成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任务,确保全年优良以上天数达到省考目标272天以上。
扎实抓好污染减排工作,全面完成“十二五”考核目标任务。按照省、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中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及有关要求,以水泥厂、污水处理厂、冶炼厂、养殖场、机动车等“四厂(场)一车”为重点,加快重点减排项目工程建设,强化结构减排,细化工程减排,加强管理减排,做好“十二五”减排收官工作。要认真落实《商洛市2015年污染减排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月通报、季预警、年终考核问责机制,严格落实“一票否决”,确保我市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国省考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同时,要抓好第一次全国燃煤锅炉普查工作,编制好“十三五”减排工作方案。
扎实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争取环保部“限批”早日摘帽。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国、省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要求,制定《2015年重金属污染防治项目实施方案》,落实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工信部门要大力推进重金属企业开展清洁生产,重点推动化工、冶炼、金属采选等行业的技术创新。要积极实施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和持续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要坚决落实市政府重金属污染防治交办会落实事项,特别是商州、洛南、镇安3县区政府要加快国家级重金属重点防控区污染防治工作进度,要尽快扭转商州、镇安2014年重金属排放考核不降反升被动局面,争取早日摘掉国家限批的“帽子”和制裁措施。
持续推进农村清洁工程,着力解决农村环境问题。各县区政府要以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和生态创建为载体,制定2015年生态创建实施方案,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提高农村环保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市县区环保部门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实施十万户农户环保公约上墙计划,对重点区域的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实施严格执法监管,建立农村清洁工程项目月进展通报制度。各相关部门、镇办政府要加强农村环保项目建设,建立村级清洁工程机制。商州、丹凤、镇安三县区22镇91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要确保上半年通过省上验收。商南、镇安、柞水上半年通过省政府验收命名,丹凤、山阳两县要确保省级生态县创建年底前通过省政府验收命名,洛南年底前通过市级验收和省级技术资料审查。要确保省市级生态县、生态镇村创建命名任务完成。
强化环境监管,严格环境执法。要全面贯彻新《环保法》及其4个配套办法,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强化县区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施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全面推行企业挂牌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用评价和环境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规范排污口,加强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监管。要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的建设项目,对近年来未摘牌的省市挂牌督办、处罚案件、限期治理、限期整改环境隐患整治情况、上级转办重复投诉案件、通报问题整治情况进展进行重点督查,实行清单销号制度,依法对拒不整改的环境违法企业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衔接,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真正做到铁腕执法,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要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实行排污收费新标准,全面开展排污费稽查,保障依法、全面、足额征收排污费。要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投诉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广泛宣传《陕西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实施办法》,畅通公众表达诉求和投诉举报渠道,实行环境投诉问题限期办结制,加大环境来信来访办结力度,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
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确保区域环境安全。各县区和各相关部门尤其是广大企业要认真落实《商洛市工业企业环境风险评估方案》,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完善尾矿库、较大以上化学品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隐患台账。要完善市县区环境应急预案,组建应急队伍,储备应急物资,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协调管理制度,保障环境应急物资供给。各县区要加强主要河流沿线环境应急工程建设,积极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和技术大比武,防范突发环境事件,增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严防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和跨界污染事件,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件。
抓好环境监测体系建设,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各县区都要重视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加大环境监测设施投入,落实省上“生态转移支付5%用于监测能力建设”的要求。市环保局将下发《商洛市2015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强力推进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商州、丹凤、山阳环境监测站要尽快配齐设备,商南、镇安、柞水环境监测站年底要初步具备监测能力。要确保按新标准建成丹凤、山阳、镇安、柞水县城大气自动监测站,年底建成市县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平台,开展大气质量时报和数据公开。要确保建成丹凤县丹江雷家洞、山阳县银花河银花镇、镇安县乾佑河青铜关3个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提高水质自动监测能力。要组建环境监测专家技术队伍,提高环境监测技术和监测综合分析、应用、应急水平。
切实抓好项目建设环境管理与辐射安全管理,强化环境污染源头控制。各县区政府要重视工业园区、矿产资源开发、重点流域水电开发等规划环评,全面推行环评信息公开制度,全面落实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落实项目建设环评“三同时”要求,用环评机制助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要推进国控重点企业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及自动监控数据有效传输工作,全面推行企业委托监测,建立健全数据有效传输、自行监测信息公开制度,稳步提升环境监测体系执行率。要认真制定《商洛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做好全市国控、省控点位辐射环境质量监测工作。集中开展辐射环境、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积极贯彻《陕西省放射性污染防治条例》,开展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试点工作。
继续抓好创模工作,力争早日通过省上验收。各县区和市创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切实落实年度创模工作责任,坚持创模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创模联系人例会制度,对承担任务的部门单位要实施月督查通报制度,加快工作整体推进,力争及早通过省上验收。尽管省厅还在争取省委能够继续开展这项工作,但我们思想上和工作上不能放松,要继续安排和坚持搞好工作。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营造环保良好舆论氛围。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宣传和普及工作,市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支持和投身到“十百千万”环保在行动倍增计划之中,即开展争创十佳最美环保人,开展十大环保好新闻评选活动;开展征集百幅环保摄影优秀作品,开展百篇中小学生优秀环保征文活动;举办全市千名领导干部生态文明建设报告会,开展千名青年志愿者环保在行动,开展千名妇女打造千户环保示范户活动;开展环保在行动大中小学生万人签名、万人倡议活动以及10万户农户环保公约上墙活动。各县区都要结合纪念“6.5”世界环境日活动开展以实施新《环保法》为主题的“环保宣传月”活动,继续配合人大“环保世纪行”活动。持续开展商洛日报、商洛电视台“环保周刊”、“环保在行动”专题宣传。持续推进环保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五进”活动。各县区、各部门要积极创新方式方法和活动载体,不断加大环保社会公益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环保意识。
积极开展环保科研,着力推进环保体制改革。要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市县区环保管理体制,强化环保工作目标责任管理,推进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积极分析和研究我市大气、水、土壤污染的特征、原因、防治策略,广泛宣传、推广应用环保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提升我市环保能力和水平。
加强环保专题调研,编制好全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及早组织开展污染减排、污染防治、农村环保、环境监测、环境监察、环境宣教等专题调研,策划污染防治重大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扶持,扎实编制好我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