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州推行“五个二”工作法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文章字数:776
本报讯(张希锋刘盼)近日,商州区委作出决定,在全区正式推行“五个二”工作法,通过“两责任两公开两传导两追究两运用”的制度载体,搭建“两个责任”的落实督查考核平台,增强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和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自觉性,努力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商州区委明确规定,两责任,即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根据管理层级、职责分工、管辖范围,分别设计主体责任分解图和监督责任分解图,理出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详细清单,以图表的形式进行细化明确、逐条分解,落实到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班子集体。两公开,即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目标任务公开和季度工作进展公开,并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分别建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两本台账,逐月逐项记载,季度汇总整理公开,半年核查通报,全程接受监督,做到有据可依、有账可查。两传导,即纵向传导和横向传导,上级党委(党组)将责任和压力向下级党委(党组)传导;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人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传导到分管范围和对象,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避免责任落实过程中出现脱节现象。两追究,即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责任倒查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既要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问责,又要向负有监督责任的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问责,还要向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问责。两运用,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区委选人用人的重要内容,对受问责的班子集体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直至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并减少其单位后备干部数量;对受问责的干部当年不能评优树模、提拔使用。对敢于担责、善于履责、忠诚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主要领导提拔重用,后备干部数量向其倾斜,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奖惩机制。
商州区委明确规定,两责任,即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纪委对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根据管理层级、职责分工、管辖范围,分别设计主体责任分解图和监督责任分解图,理出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详细清单,以图表的形式进行细化明确、逐条分解,落实到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和班子集体。两公开,即年度反腐倡廉建设目标任务公开和季度工作进展公开,并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分别建立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两本台账,逐月逐项记载,季度汇总整理公开,半年核查通报,全程接受监督,做到有据可依、有账可查。两传导,即纵向传导和横向传导,上级党委(党组)将责任和压力向下级党委(党组)传导;党委(党组)的第一责任人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传导到分管范围和对象,形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避免责任落实过程中出现脱节现象。两追究,即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坚持把责任倒查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手段,既要向负有主体责任的党委(党组)问责,又要向负有监督责任的同级纪检监察组织问责,还要向党委(党组)“第一责任人”问责。两运用,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区委选人用人的重要内容,对受问责的班子集体取消当年评优资格,直至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并减少其单位后备干部数量;对受问责的干部当年不能评优树模、提拔使用。对敢于担责、善于履责、忠诚尽责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表彰奖励,对主要领导提拔重用,后备干部数量向其倾斜,建立落实主体责任的奖惩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