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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5月26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市司法局开展作风纪律联合巡查
文章字数:830
  近期,市司法局纪检组抽调各县区司法局纪检组长组成联合巡查组,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机关和单位纪律作风、工作作风、法律服务、警车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联合巡查。
  联合巡查组在市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胡增灵的带领下,利用两周时间,采取随机抽查、现场督办、座谈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先后深入到全市20个基层司法所、4个公证处、4个律师事务所、2个法援中心和7个县区局机关的所有股室,并随机抽查了公证、法援、律师的法律服务情况。
  针对巡查发现的问题,市局党组要求各县区、各单位要按照市委、市纪委的要求,抓好干部纪律作风、工作作风、司法警车管理和主体责任履行等方面的整改落实。一是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在系统内要组织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专项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贯彻执行党规党纪,自觉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习惯;二是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对“四风”问题的高度警觉和高压态势,并针对干部消极懈怠、在岗不为、廉而不勤、等问题,组织开展“懒政懈怠不作为”专项治理,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三是进一步加强警车管理,认真落实司法警车管理相关规定,完善使用管理制度,夯实使用管理责任,严防违规违纪问题发生;四是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细化分解,明晰清单,层层传达,履职履责,确保“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五是进一步理顺与镇办关系,各县区司法局要督促基层司法所正确处理与镇办关系,既服从镇办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又要强调司法行政工作,尤其是社区矫正、警车管理的特殊性,宣传中省市领导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批示要求,多请示、多汇报,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和理解谅解,让镇办领导了解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责任务,积极履行好司法行政干部的职责。同时,在镇办改革中,要坚决做到“四个不能丢”,即司法所编制不能丢、业务工作不能丢、阵地不能丢、警车和其它资产不能丢。(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