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讨薪无果 法院调解一朝解
文章字数:348
本报讯(何衍贵)近日,丹凤县人民法院成功调处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为5名农民追回了拖欠近5年的血汗钱。
2009年9月王某在丹凤县某镇承包小流域治理工程,委托代某招收关某等5名民工为其干活,约定每人每天按45元计酬,在工程结束后尚欠关某与其他4人劳务费3145元,关某等人在多次索要时,均被王某、代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并相互推诿扯皮。无奈之下,关某等人于今年4月9日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代某清偿拖欠的劳务费3145元及利息600元,并赔偿追偿费用300元。
案件受理后,丹凤法院遂对此案采用简化审批手续、免交诉讼费用等便民服务措施,在当天立案后即选定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此案。承办人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第二天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一次性支付5位原告劳务费各1700元,王某当庭予以兑现。
2009年9月王某在丹凤县某镇承包小流域治理工程,委托代某招收关某等5名民工为其干活,约定每人每天按45元计酬,在工程结束后尚欠关某与其他4人劳务费3145元,关某等人在多次索要时,均被王某、代某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并相互推诿扯皮。无奈之下,关某等人于今年4月9日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及代某清偿拖欠的劳务费3145元及利息600元,并赔偿追偿费用300元。
案件受理后,丹凤法院遂对此案采用简化审批手续、免交诉讼费用等便民服务措施,在当天立案后即选定经验丰富的法官办理此案。承办人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经给双方当事人做工作,第二天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王某一次性支付5位原告劳务费各1700元,王某当庭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