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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6月02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镇安“四抓”确保青山绿水
文章字数:643
  本报讯(陈风军王厚有)今年是《新环保法》实施第一年,也是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正式通水的第一年,镇安采取四个“突出”,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确保蓝天白云、青山绿水。
  突出抓好水污染防治。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源地保护措施,坚持铁腕促治、源头治理、防治结合,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强力推进“河长制”和汉丹江流域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堤防、治污、湿地等生态项目,健全完善水源污染事故防范预警应急体系,统筹抓好沿线各集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高污水处理率。确保我县出境断面水质达到市考标准,实现“一江清水供京津”。
  突出抓好大气污染防治。认真落实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住建、城管、交警等部门联合执法,针对建筑扬尘、“渣土车”管理制定硬措施,狠抓烟煤禁烧、黄标车淘汰等工作,确保全县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突出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继续巩固农村清洁工程的基础上,扩大治理成效,坚决解决垃圾乱倒、污水横流等问题。认真抓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建设,巩固提高农村“面上不见垃圾”成果,积极开展农村“面上不见污水”行动,扎实做好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深入推进省市生态镇、生态村创建工作。
  突出抓好重金属污染防治。根据各部门职能职责,分批次、有步骤淘汰关闭一批环保手续不完备、污染设施不健全、生产设备陈旧、资源浪费率高的重金属企业生产线,对所有重金属企业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未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未按期落实治理任务的企业由监管部门提交县政府实施限期治理,限期治理期间停产禁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