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广西取消、下放和调整146项行政审批项目
文章字数:587
  新华社南宁6月20日电(记者 孙志平)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前决定,取消、下放和调整146项行政审批项目。
  此次共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机构资质认定、工程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预审、防雷产品登记备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公务用车定编审批及公务用车定编证年审、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核发等134项行政审批项目,下放或部分下放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批准、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采集证核发出售和收购审批等7项行政审批项目的管理权,调整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个体工商户设立变更歇业登记和验照等5项行政审批项目。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下放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对取消或不再列入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不得再实施审批,也不得以备案、审查、核准等形式进行变相审批,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不再实施审批的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对下放管理层级和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好上下衔接,及时制定、公布下放方案,明确下放事权范围和管理层级,编制、修订行政审批操作规范及其流程图和办事指南;要加强业务培训和检查指导,并将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确保调整下放到位、监管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