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农产品市场专项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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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贾书章 通讯员 王宁)6月16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监管人员深入城区各农产品市场,开展农产品流通市场专项整治,标志着此项活动在全市全面启动。
整治活动以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超市、门店和流动摊贩为重点对象,以生鲜肉、水产品、豆芽、果蔬和土特产等品种为整治重点。各级监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省局《关于加强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豆芽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商洛市关于加强水果市场流通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规定。对需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不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来源不清、质量可疑和包装标识不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坚决禁止上市销售。
在全市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口。特别对水产品品种抽样送检不到位的品种实施抽样送检全覆盖。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展自检的指导力度,规范食用农产品自检和信息公示行为,提升行业自检自律能力。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秩序。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质量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大案要案应要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协助查办,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借鉴网格化管理模式,夯实各岗位监管责任,探索建立责权对等的监管新机制,并积极探索完善不合格产品追溯、退市、召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规范市场日常监管行为。此次专项整治11月底结束,力争通过全面整治,查办一批食用农产品典型案件,引导扶持一批遵纪守法的经营主体,打击震慑一批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广大群众消费安全满意度。
整治活动以农贸市场、农村集市、超市、门店和流动摊贩为重点对象,以生鲜肉、水产品、豆芽、果蔬和土特产等品种为整治重点。各级监管单位按照法律法规以及省局《关于加强我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关于加强豆芽质量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和《商洛市关于加强水果市场流通监管的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规定,严格执行产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和不合格产品退市等制度规定。对需登记备案而未登记备案、不能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来源不清、质量可疑和包装标识不规范的食用农产品,坚决禁止上市销售。
在全市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督抽验,严把产品质量关口。特别对水产品品种抽样送检不到位的品种实施抽样送检全覆盖。加大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展自检的指导力度,规范食用农产品自检和信息公示行为,提升行业自检自律能力。同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秩序。开展拉网式检查,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不符合质量安全国家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行刑衔接,大案要案应要求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协助查办,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司法机关打击处理。借鉴网格化管理模式,夯实各岗位监管责任,探索建立责权对等的监管新机制,并积极探索完善不合格产品追溯、退市、召回、无害化处理等制度,规范市场日常监管行为。此次专项整治11月底结束,力争通过全面整治,查办一批食用农产品典型案件,引导扶持一批遵纪守法的经营主体,打击震慑一批食用农产品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食用农产品流通市场秩序,提升广大群众消费安全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