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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创卫知识摘录
文章字数:617
  二十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总的要求与措施是啥?
  1.组织网络健全:市、区爱卫办有专职人员,部门、街道、镇、居(村)委会有专职或兼职人员。市、区建立领导和技术小组,指导市、区各部门单位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开展;有制度、有计划、有专人负责,经费、药械落实。
  2.管理制度完善:市、区、镇(办)、村(社区)四级有责任分工,管理规定等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管理、检查、监督制度,并落实专人负责。保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及病媒生物密度达标,资料准确、齐全、规范。
  3.措施落实到位:各部门、单位、街道(镇)结合实际,制定基本建设规划,改善环境卫生设施;滋生地得到有效治理;室内外环境设置有效的防鼠、防蚊、防蝇、防蟑螂设施,并确保完好无缺。
  二十三、创建省级卫生城市要达到的十项基本条件是什么?
  1.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2.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70%;
  3.建城区绿化覆盖率≥36%,绿地率≥31%,人均公共绿地面积≥8.5平方米;
  4.近三年建城区内未发生重大、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5.连续三年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6.近两年无因防控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
  7.鼠、蚊、蝇、蟑螂密度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8.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6%以上,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85%以上、新农合参保率达92%以上;
  9.按中央、省下达的农村改厕项目任务落实市、区两级财政配套经费,并及时划拨到位;
  10.群众对全市卫生状况满意率≥90%。(市爱卫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