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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7月14日 上一版  下一版
我国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
文章字数:627
  据新华社北京电(记者 刘奕湛 吴晶)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大国家助学贷款力度,为贫困学子创造了公平成长环境。
  会议决定,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建立还款救助机制,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等毕业借款学生,可申请代偿应还本息。贷款最长期限由原先的10年、14年,统一延长至20年。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同时简化申请手续。
  国家助学贷款自1999年启动,截至2013年,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均开办了国家助学贷款业务。累计有998.90万人获得助学贷款,审批金额1032.08亿元。其中537.53万人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审批金额535.62亿元;461.37万人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审批金额496.46亿元。
  为进一步鼓励引导高校学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和投身国防事业,2014年7月起,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由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0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高等学校毕业生赴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标准、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标准,由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调整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