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共建幸福商洛,我们特向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守社会公德,争做有德之人。
积极参与“德载商洛山·大美商洛人”道德实践活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崇德向善等文明风尚,自觉以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为榜样,在社会上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员工,在家庭做好成员,在生活中做商洛好人。
二、维护公共秩序,营造优美环境。
在日常生活中,人人遵守公共秩序,自觉做到文明交通,文明出行,自觉排队,礼貌谦让。自觉保护环境,洁净家园,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爱护草坪、健身设备、路灯等公用设施,共建优美人居坏境。
三、厉行勤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
从身边小事做起,节约粮食、节约水电,杜绝浪费行为。自觉参与文明餐桌活动,厉行节约,推崇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使节约成为日常生活习惯。
四、弘扬良好家风,创建最美家庭。
积极培养家庭成员健康的生活情趣,崇尚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树立勤俭持家、遵德守礼、孝老爱亲的良好家风,自觉抵制、远离“黄赌毒”,积极争创最美家庭。
五、开展移风易俗,倡树文明新风。
以实际行动破旧立新,做到提倡婚事新办、喜事小办。举办婚礼俭朴温馨,自觉抵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不良现象;生育、升学、生日、乔迁等喜事,亲朋好友间可通过一束鲜花、一条短信等文明方式表达贺意;大力倡导厚养薄葬、丧事简办,反对封建迷信,做到文明殡葬、文明祭祀。
六、参与志愿服务,共建和谐社会。
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相互关爱、扶困助残等志愿服务活动,当别人遇到困难时,主动搭上一把手,当社会需要帮助时,积极出上一份力,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社会风尚。
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以实际行动积极投入到“讲文明、除陋习、树新风”活动的热潮中来,告别陈规陋习,弘扬文明新风,争做文明使者,为加快建设幸福商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商洛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