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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3日 上一版  下一版
交通肇事起争执 伤害他人又赔钱
文章字数:452
  编辑部:
  本是交通肇事受害人,却因为没很好的与对方沟通,将交通行为人亲属打伤,造成更大的伤害,最终经过调解,打人者负担了医药费,也对自己的行为追悔莫及。
  6月19日下午,丹凤县棣花镇茶房村村民李某骑摩托车带其母亲沿通村公路往回走,与骑摩托车相向而行的孙某相撞,交通肇事造成李某母亲受伤住院,事故发生后,李某认为孙某错误在先,要求孙某给其母亲治伤,双方发生争执。伴随着双方家人的到来,吵骂声愈演愈烈,最终发生冲突,引发打斗。李某对孙某父亲实施殴打,致孙某父亲一颗门牙松动,鼻梁骨移位骨折。案件发生后,李某母亲、孙某父亲先后入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较大。
  7月23日上午,在棣花派出所和商镇交警中队民警的主持下,双方主要家属参与,在棣花派出所进行调解,李某赔偿孙某父亲医疗及相关费用1.55万元。本来是一起交通肇事纠纷,李某亦是交通肇事的受害人,但其意气用事,伤害他人,最终给肇事的行为方赔了钱,值得人们深思。民警在此提醒,发生交通肇事后,第一时间应该报警,请民警依法处置,切不可意气用事,打架斗殴,否则将后悔莫及。读者 彭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