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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8月07日 上一版  下一版
陈俊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
研究棚改安置司法行政和消费增长等工作
文章字数:640
  本报讯(记者 李小龙)8月6日,市长陈俊主持召开2015年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商洛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和《商洛市促进消费增长县区考核暂行办法》等。
  会议指出,实施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项目选购商品房异地安置,对于满足棚改项目被征收对象安置住房的多样化需求,提高货币化安置比例,解决过渡期长难题,减少重复投资,盘活现有存量商品房,提高城市规划建设品位有着重要意义。要优先确保拆迁户利益,坚持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房源要质量优良、安全可靠,配套完善,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综合评估,利润率控制在3%以内。要落实好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税收优惠政策。
  会议强调,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工作,对于推进法治商洛建设进程,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化解矛盾纠纷,优化法律服务,建设“平安商洛、法治商洛、幸福商洛”至关重要。要重点加强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健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加强法律服务体系。同时,要加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自身建设,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司法行政队伍。
  会议要求,要建立健全县区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促进消费增长,确保全市社会消费零售总额目标任务的完成。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开拓思路、创新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大力培育发展限上企业,鼓励非法人单位(个体户)转为法人企业,促进消费增长,确保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