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三排查”消除校园安全隐患
文章字数:663
一年一度新学年开始,为了学生的安全,商洛交警支队发出通知,要求全市交警部门安排民警到辖区学校、幼儿园对所有校车及校车驾驶人开展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同时,要向学生、老师上好交通安全第一课,养成文明走路、文明乘车的好习惯。
商洛交警支队要求各个交警部门立即会同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要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提醒其安全文明驾驶。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发现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停止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止运行整改;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报告政府,提出消除隐患建议。
商洛交警将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卢雪莉)
商洛交警支队要求各个交警部门立即会同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深入中小学校和校车运营企业指导、督促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落实校车安全管理主体责任,把好校车出门关。要对所有校车、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开展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通报交通事故情况,提醒其安全文明驾驶。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发现驾驶人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停止其校车驾驶资格;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止运行整改;对校车经过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缺少防撞护栏、防撞墙和减速带、提示警告标识标牌等安全设施,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的,报告政府,提出消除隐患建议。
商洛交警将加强路面执勤执法,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对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扣留车辆,责令恢复原状。(卢雪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