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商州农民致富增收
文章字数:883
本报讯(张希锋 宋文涛)近期,商州区出台《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民脱贫致富的意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通过四大途径带动农村贫困户脱贫致富。
依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入股、租赁、雇工等多种形式吸纳贫困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对帮扶贫困户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在资金、项目、税收等多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吸纳贫困户奠定基础。积极建立涵盖良种供繁、农资配送、农业信息、农业金融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主动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增强扶贫帮困实力。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各类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建立农民股份合作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格局。支持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和分配关系,让贫困户取得更多的经营性收入。大力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产权明晰、章程具体可行、“三会”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合理、运行机制良好、带动脱贫明显的省市区级示范社,推进全区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增强扶贫帮困后劲。
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紧紧围绕“果、畜、菜、药”四大主导产业,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贫困人口,优先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鼓励龙头企业包扶贫困户发展生产,帮助脱贫致富。在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对积极实施扶贫帮困的龙头企业予以优惠,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依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让贫困农民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坚定致富信心,着力培育一批贫困农民创业典型。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示范引领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支持全民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创办实业,吸纳贫困群众从事生产经营,共同脱贫致富。
依托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以入股、租赁、雇工等多种形式吸纳贫困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对帮扶贫困户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在资金、项目、税收等多方面予以重点支持。积极推进土地确权登记,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规范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吸纳贫困户奠定基础。积极建立涵盖良种供繁、农资配送、农业信息、农业金融等专业化服务体系,主动为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全程服务,增强扶贫帮困实力。
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各类承包经营权、资产、资金、技术等多种生产要素作价入股建立农民股份合作社,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层次发展农民合作社的格局。支持合作社与贫困户建立更为紧密的利益联结关系和分配关系,让贫困户取得更多的经营性收入。大力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产权明晰、章程具体可行、“三会”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收益分配合理、运行机制良好、带动脱贫明显的省市区级示范社,推进全区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增强扶贫帮困后劲。
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紧紧围绕“果、畜、菜、药”四大主导产业,积极策划包装项目,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促进贫困户脱贫致富。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贫困人口,优先与贫困户签订农产品购销合同,鼓励龙头企业包扶贫困户发展生产,帮助脱贫致富。在项目、资金、税收等方面对积极实施扶贫帮困的龙头企业予以优惠,促进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依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实施“阳光工程”“雨露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项目,让贫困农民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术,坚定致富信心,着力培育一批贫困农民创业典型。支持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通过流转土地等多种方式,扩大生产规模,示范引领贫困户发展产业,实现脱贫。支持全民创业,鼓励外出务工农民、个体工商户、农村经纪人等创办实业,吸纳贫困群众从事生产经营,共同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