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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年09月08日 上一版  下一版
石门镇按月兑付村干部补贴
文章字数:379
  本报讯(郭喜民)今年以来,洛南县石门镇切实加强财政资金预算,按月足额及时兑现村干部补贴,为抓基层打基础、办好事办实事提供稳定的经费,以落实有人管事、有钱办事的组织保障机制,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为了全面调动村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服务和带头作用,保障干部的权益,石门镇依照《关于进一步保障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规范村干部补贴的意见》,确定村级组织办公经费按大村每年2.5万元,小村每年2万元标准,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主任补贴为每月2100元,监委会主任、社区副职、文书补贴为每月1667元,大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补贴为每月2000元,村监委会主任、村副职、文书补贴为每月1600元,小村支部书记、村主任补贴为每月1667元,村监委会主任、村副职、文书补贴为每月1333元的标准给予兑付。截至7月底,已按月发给村干部补贴68.51万元,充分体现了将村干部与国家干部同等对待,促进了农村各项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