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部署棚改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等工作
文章字数:749
本报讯(记者 王尚锋)9月14日,市长陈俊主持召开2015年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商洛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指导意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意见》《商洛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研究部署加快全市中药产业和核桃产业提质增效等工作。
会议指出,制定《商洛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指导意见》,对于规范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行为,采取统一补偿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棚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依据中省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地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经验,充分结合我市实际,针对不同收回对象、收回土地取得的类型和利益,统一标准,分类处置。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坚持市场规律,依法有序收回,确保土地集约节约使用,积极稳妥推进棚改工作。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对于加快我市脱贫致富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意义重大。各级要准确把握中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重点突出产业扶贫,全面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加快实现五类特殊贫困人口精准“兜底”脱贫。完善扶贫领导机制,落实部门扶贫责任,重视扶贫体系建设,强化精准扶贫考核,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会议要求,要以提高质量效益和促进药农增收为中心,结合蟒岭绿道建设,积极打造百里花谷,实施旅游业与中药材基地建设融合发展,提高商药品牌的市场竞争力。要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夯实品种化栽植基础,加快基地园区建设,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引进社会资本加快仓储、物流建设,整合资源、捆绑资金,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人员责任,加快推进核桃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会议指出,制定《商洛市棚户区改造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指导意见》,对于规范棚户区改造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行为,采取统一补偿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棚改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要依据中省相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地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经验,充分结合我市实际,针对不同收回对象、收回土地取得的类型和利益,统一标准,分类处置。已经出让的国有土地,坚持市场规律,依法有序收回,确保土地集约节约使用,积极稳妥推进棚改工作。
会议强调,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对于加快我市脱贫致富步伐、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意义重大。各级要准确把握中省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重点突出产业扶贫,全面做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加快实现五类特殊贫困人口精准“兜底”脱贫。完善扶贫领导机制,落实部门扶贫责任,重视扶贫体系建设,强化精准扶贫考核,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举全市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
会议要求,要以提高质量效益和促进药农增收为中心,结合蟒岭绿道建设,积极打造百里花谷,实施旅游业与中药材基地建设融合发展,提高商药品牌的市场竞争力。要优化产业发展布局,夯实品种化栽植基础,加快基地园区建设,全面推进标准化管理,强化科技服务支撑,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着力打造知名品牌,引进社会资本加快仓储、物流建设,整合资源、捆绑资金,成立专门机构、落实人员责任,加快推进核桃产业提质增效,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